中山市商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 |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抽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1.检查外商投资信息初始报告填写及变更情况; 2.检查年度报告上报情况。 |
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市商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七条第二款、《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二十条 | 3% | 2次/年 |
2 | 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和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 | 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和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 | 1.检查单用途卡备案情况; 2.检查发卡企业信息公示、信息保管、卡片限额设置、期限设置、退款方式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情况; 3.检查预收资金、存管资金管理情况; 4.检查企业建立业务处理系统情况; 5.检查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情况。 |
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商务局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 3% | 1次/年 |
3 | 对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企业的监督检查 | 对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企业的监督检查 | 1.检查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情况; 2.检查风险处置备用金缴存情况; 3.检查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内容是否合法合规; 4.检查订立劳务合作书面合同及合同备案情况; 5.检查向劳务人员违法收取费用情况。 6.检查是否将组织劳务人员出境有关情况进行上报。 |
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商务局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 3% | 1次/年 |
4 | 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 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 1.检查汽车流通信息销售备案情况; 2.检查是否明码标价、合规收费并明示售后服务商、售后服务政策的情况; 3.检查汽车品牌销售授权情况; 4.检查是否有限制消费,强制或绑定消费的情况; 5.检查签订汽车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发票的情况; 6.检查是否合规销售汽车配件情况; 7.检查消费者投诉机制、用户信息档案建立的情况。 |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商务局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 | 3% | 2次/年 |
5 | 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 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 1.检查备案情况; 2.检查是否核实卖方身份、车辆合法性及所有权、处置权情况; 3.检查二手车经营主体进驻、交易合规情况; 4.检查交易服务程序、收费项目等信息公示情况; 5.检查二手车流通信息报送、公布制度情况; 6.检查交易档案管理及内部管理制度情况; 7.检查受理和处理客户投诉情况。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商务局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七条、《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管理的通知》 | 3% | 1次/年 |
6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 | 1.检查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条件情况; 2.检查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是否按法定程序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 3.检查《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 4.检查是否按规定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 5.检查“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是否合理处置,并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的情况。 |
已取得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商务局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 | 50% | 1次/年 |
7 | 对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对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1.检查特许经营资质情况(两店一年); 2.检查特许经营备案及备案信息及时变更情况; 3.检查特许经营合同签订情况、合同年报情况; 4.检查商业特许经营信息向被特许人合法披露的情况。 |
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商务局 |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五条 | 50% | 1次/年 |
8 | 对境外投资的监督检查 | 对境外投资的监督检查 | 1.检查合规备案或合规核准情况; 2.检查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转让《证书》情况; 3.检查企业落实人员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情况; 4.检查境外企业是否按规定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的情况; 5.检查境外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按规定报告境外投资业务情况和统计资料情况。 |
开展境外投资活动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商务局 |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五条、《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境外投资管理的实施细则》第七条 | 3% | 1次/年 |
9 | 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监督检查 | 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监督检查 | 1.检查取得进出口许可证,并凭进出口许可证办理相关手续情况; 2.检查是否存在将进出口许可证转借他人使用的情况; 3.检查是否存在易制毒化学品在进出口环节发生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4.检查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内部管理制度、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档案情况; 5.检查年度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情况上报情况; 6.检查在拟进出口的易制毒化学品可能流入非法渠道时,是否及时终止合同执行,并将情况上报的情况。 |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商务局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三款 | 3% | 1次/年 |
10 | 对家庭服务业的监督检查 | 对家庭服务业的监督检查 | 1.检查亮证经营、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情况; 2.检查建立家庭服务员工作档案,协调处理投诉,建立服务质量跟踪管理制度情况; 3.检查按规定签订家庭服务合同情况; 4.检查通过商务部的家庭服务业信息报送系统及时报送经营情况信息的情况; |
从事家庭服务经营活动的营利性组织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商务局 |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 3% | 1次/年 |
备注:对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企业的检查,该抽查事项现阶段无检查对象,同时预计今年该类企业不会有大幅度增加。如有新增相关企业,尽快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
附件下载: 中山市商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