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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京市监办发〔202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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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7-27 17:51:35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262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部署,根据《北京市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制定本工作计划。
发布单位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京市监办发〔2021〕22号
发布日期 2021-04-16 生效日期 2021-04-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燕山市场监管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市局机场分局,市局机关相关处室,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已经2021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部署,根据《北京市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要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监督检查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26号)要求,覆盖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主体,实行全品种、全环节、各主体的严格监管。

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市监办发〔2019〕1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重点强化对高风险特种设备、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落实属地监管。监督检查应落实属地监察责任,监管重心下沉,充分发挥属地政府综合治理优势和市场监管所等基层执法力量作用,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特种设备整体质量安全。

二、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各区市场监管局、燕山市场监管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和市局机场分局按照相关要求对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含“双随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证后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及重点监督检查单位目录,报区政府和市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市局组织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高风险电梯评估等风险预防工作,组织开展检验质量和电梯维保质量抽查。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对参加市局部署的特种设备安全重点事项、重要时期等专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查处,对证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依法应吊销许可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一)日常监督检查

将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充装、检验检测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纳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市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开展监督检查。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所作用,按照《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市监发〔2020〕77号)的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随机抽查。

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各区市场监管局、燕山市场监管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和市局机场分局依据《指导意见》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明确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和频次,开展全覆盖的重点监督检查。根据市局2020年电梯维保质量抽查、接诉即办及投诉举报统计分析确定的《2021年重点检查电梯维保单位》(附件1)和《2021年重点检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附件2),将本辖区涉及上述重点检查的电梯维保单位、使用管理单位纳入各区重点监督检查范围,且年度内实施至少2次现场监督检查。

证后监督检查。市局结合上一年度企业自我承诺换证情况、监督检查结果以及事故风险、投诉举报、质量问题等情况,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制定许可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方案,抽查比例不低于获证单位的25%,加大对企业自我声明承诺换证后抽查力度,强化信用监管和部门联合惩戒。

各区市场监管局、燕山市场监管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和市局机场分局对检查发现的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应当依法严格处置;对违法情节严重,经核查有证据证明涉嫌存在应吊销许可证的违法行为线索的,按照规定及时将涉嫌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核查材料等移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应对相应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企业信用建设管理之间的联动响应,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建立将相关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协调联动机制。

(二)专项监督检查

各区市场监管局、燕山市场监管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和市局机场分局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全国“两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以及冬奥会相关测试赛等服务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冬奥会、环球主题公园、副中心等重大工程专项监督检查与服务保障工作。

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液化石油气专项安全检查等燃气专项检查工作,突出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易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以及液氨制冷、气瓶充装、移动容器使用和充装、长输和公用燃气管道使用等涉危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锅炉节能环保监督检查职责,加强锅炉节能环保状况统计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锅炉节能环保改造工作。

针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重大问题或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实施监督检查。

三、风险预防和质量抽查

市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双预防建设、高风险电梯评估、使用单位风险评估风险预防和检验质量、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工作。

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组织开展4500台高风险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其中3000台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纳入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针对部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剧毒、易燃易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60余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预防工作。

组织开展检验质量和维保质量抽查。开展电梯、锅炉、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压力容器和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的检验质量抽查,涉及特种设备约1500台(套),覆盖抽查事项的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抽查260家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工作质量,抽查全覆盖本市取证的维保企业和部分外省市取证在京从业的维保企业。

四、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场监管局、燕山市场监管分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和市局机场分局要坚持底线思维,有效抵御风险挑战,把监督检查作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放在履职尽责的首要位置,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统筹调度、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检查计划,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不留区域风险、系统风险。

(二)提升执法效能。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加强隐患自查自纠,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要坚决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结合“接诉即办”工作要求,提高执法针对性和震慑力,提升执法工作效能。

(三)强化工作协同。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和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优势,强化监管职能统筹和执法力量统筹,要主动加强与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检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法治宣传和信息报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普及特种设备安全法律知识,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执法实践活动中,提升执法工作效果。按要求定期报送执法工作信息,遇重大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

   附件1:2021年重点检查电梯维保单位.doc

   附件2:2021年重点检查电梯使用单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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