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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1年重大活动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现场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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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7-09 05:36:13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016
核心提示:评估对象(一)为我市各类文体赛事、重要会议等活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制作、糕点茶歇、冷餐酒会等餐饮服务的相关单位,其供应食品包括但不限于热食类、糕点、冷食类等各种类型的食品;(二)为我市中小学校提供集体用餐配送的单位。报名单位需达到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A级。
发布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7-08 生效日期 2021-07-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水平,2021年重大活动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现场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为我市各类文体赛事、重要会议等活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制作、糕点茶歇、冷餐酒会等餐饮服务的相关单位,其供应食品包括但不限于热食类、糕点、冷食类等各种类型的食品;

(二)为我市中小学校提供集体用餐配送的单位。

报名单位需达到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A级。

二、评估时间

(一)报名阶段: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期间,请参与现场评估的单位将评估报名表(附件1)发送到指定邮箱(kjhc@smq.com.cn);截至期间后报名的将转入下一年度评估。

(二)评估阶段:评估工作将于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

(三)结果公布:2021年12月30日前公开发布评估结果并通报给相关单位。

三、评估人员

由市市场监管局聘请3-5名专业老师组成评估组,工作人员持证前往报名单位开展评估工作。

四、评估标准

依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按照《深圳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供餐单位现场评估表》(见附件2)执行。

五、评估要求

现场评估工作由评估组组织实施,实行组长负责制,按评估标准综合评分,现场评估总分值200分,评估工作遵循“客观真实、公平公正、限期完成”的原则,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评估观察员对评估过程实施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开、公正。

六、职责分工

(一)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负责评估活动的组织实施,包括有关评估协调联络、聘请评估人员、撰写评估报告等有关事项,请各相关单位予以支持配合。

(二)请各辖区局积极发动辖区为重大活动提供供餐服务的单位、校外集体配餐单位、三考考点学校报名参与评估。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刘女士,电话:83070760;

市检测院联系人:詹女士,电话:15994754631。

特此通知。

   1.2021年重大活动供餐单位评估报名表.docx
   2..深圳市重大活动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现场评估表.docx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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