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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上海市职业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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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30 05:40:08  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1119
核心提示:《上海市职业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止。

一、为什么要制定《上海市职业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划转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业健康行政处罚条款尚未设定裁量基准,不利于裁量权的规范行使,需要进行细化、量化。为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我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职业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二、《上海市职业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关于整体框架。《上海市职业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13个行政处罚条款,根据违法行为细分为44项,设定裁量基准,并对《上海市职业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使用进行了说明。

(二)关于裁量模式。根据违法行为设定裁量因素,并按照裁量因素,将处罚幅度划分为若干阶次,同时考虑从轻、一般、从重、情节严重等情形确定处罚的模式。

(三)关于裁量幅度。根据设定的裁量因素,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等,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划分成3-7个阶次。

三、《上海市职业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从什么时候起生效?

《上海市职业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止。

 地区: 上海
 标签: 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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