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当前,全省各地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1〕346号)要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高温作业和酷暑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性中暑事件,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防暑降温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防暑降温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狠抓责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安排好防暑降温各项事宜。要根据高温天气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户外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合理安排高温天气户外防疫工作者的作息时间,做好高温季节疫情防控保障。督促用人单位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毫不松懈地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和夏季高温天气因素叠加给职工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特别是建筑施工、冶金、建材等行业以及炉前工、环卫工、快递员等露天作业和高温作业岗位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公开曝光。一是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防暑降温措施,早谋划、早安排,抓紧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不适合高温环境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岗位;要开展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技能培训,增强劳动者的自救互救能力;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配备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劳动强度,制定并完善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二是指导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要加强相关技术力量配备,合理安排人员、优化服务流程,大力提升高温作业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中暑诊断工作质量,及时上报职业性中暑确诊和疑似病例信息;医疗机构要提高中暑患者救治能力及水平,切实降低中暑患者死亡率。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防暑降温防护意识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对高温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媒体平台,通过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发放防暑知识资料、制作宣传栏、举办讲座、健康义诊、咨询解答等多种形式,普及防暑降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人数较多的建筑工地、露天作业、高温作业等容易导致高温中暑行业领域的一线劳动者,了解高温危害、掌握高温危害的防护措施和个体防护方法,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减少因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造成中暑事件的发生。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