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12 日印发的 《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晋政 办 发〔2018〕5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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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晋政办发〔2020〕10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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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0-12-18 | 生效日期 | 2020-12-18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12 日印发的 《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晋政 办 发〔2018〕5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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