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中山市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红黑榜实施细则》等6份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中山市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红黑榜实施细则》等6份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6-07 02:48:40  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89
核心提示: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中山市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红黑榜实施细则》等6份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单位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6-04 生效日期 2021-06-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决定废止的法规:
《中山市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红黑榜实施细则》(中食药监办[2016]117号)
《中山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细则》(中食药监办[2016]118号)
《中山市工商局企业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实施细则》(中工商企管字[2016]8号)
《中山市工商局企业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细则》(中工商企管字[2016]9号)
《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诚信红黑榜公布实施细则》(中质监[2016]18号)
《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细则》(中质监[2016]19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废止《中山市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红黑榜实施细则》(中食药监办[2016]117号)、《中山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细则》(中食药监办[2016]118号)、《中山市工商局企业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实施细则》(中工商企管字[2016]8号)、《中山市工商局企业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细则》(中工商企管字[2016]9号)、《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诚信红黑榜公布实施细则》(中质监[2016]18号)、《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细则》(中质监[2016]19号)等6份文件。凡废止的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3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53)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315)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65) 其他法规 (512)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