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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提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合格证制证“省内通办”服务的通知 (赣应急办字〔202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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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5-24 11:11:35  来源: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1395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86号,以下简称《通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为企业群众异地办事提供便利化服务,为建设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贡献一份力量,现将全省应急管理部门“省内通办”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文号 赣应急办字〔2021〕72号
发布日期 2021-05-19 生效日期 2021-05-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附件:“省内通办”异地代办操作指南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86号,以下简称《通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为企业群众异地办事提供便利化服务,为建设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贡献一份力量,现将全省应急管理部门“省内通办”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项名称及办理层级

根据《通知》要求及工作实际,全省应急管理部门“省内通办”事项确定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合格证制证“省内通办”,办理层级为省级和设区市级、省直管试点县(市)。为落实“省内通办”要求,申请人通过考核后,可以在省内任一制证点(名单附后)制作合格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分为PVC卡实体证书和电子证书(含普通纸质打印版),电子证书与实体证书一一对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事项办理方式

该“省内通办”事项实现异地代办、“只跑一次”、便捷办理和免费服务的模式,省厅结合实际制定全省统一的异地代办操作指南并对外公示。

(一)异地代办。制证申请人可以选择省内17个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制证点进行制证。

(二)“只跑一次”。只需制证申请人或者代理人跑一趟即可完成代办。

(三)便捷办理。制证申请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电子证照),或生产经营单位授权委托书,由代办部门登录“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确认和下载合格证信息,即可为本人或他人异地制证。

(四)免费服务。异地代办部门应当免费为企业群众代办该事项,不收取工本费。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弘扬“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工作理念,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率,实现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省内通办”推进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统筹推进;分管负责同志要统筹相关部门力量,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强化经费保障,于2021年6月30日前启动该项“省内通办”事项。

(二)强化协同配合和密切协作。要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特别是配备标准化制证设施设备,制作的合格证的大小、尺寸要实现全省统一标准。各地要根据工作需求,配齐彩印设备和卡片,相关费用和制证费用纳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

(三)强化督促指导和日常调度。省厅加强该项“省内通办”工作的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优化调整,强化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运用,对改革措施不到位、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企业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依然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相关任务。

(四)积极探索更大范围内的“省内通办”。以此项“省内通办”事项为基础,下一步探索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安全生产证照制证的省内通办,持续提供便利化的安全生产服务,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省内通办”异地代办操作指南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附件

“省内通办”异地代办操作指南

一、事项名称: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合格证制证。

二、事项层级:省级、设区市级、省直管试点县(市)。

三、通办方式:异地代办。

四、申请条件:

【予以制证的条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考核合格电子证,即可办理。

【不予制证的情形】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未通过安全生产能力考核。

五、办理材料:

1.本人办理,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电子证照);

2.代办,代理人提供生产经营单位授权委托书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办理方式: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就近到各设区市应急局或行政审批中心提交材料。

七、受理模式:由窗口收件并核实材料后,即可受理。

八、审核程序:代办部门登录“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确认和下载合格证信息,即可为本人或他人异地制证。

九、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十、办理结果反馈:申请人直接在窗口领取。

十一、是否收费:否。

十二、其他:能力考核合格证分为PVC卡实体证书和电子证书(含普通纸质打印版),电子证书与实体证书一一对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省内通办”事项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1.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南昌市抚河南路199号平安大厦二楼办证大厅,0791-85257087。

2.南昌市应急管理局,南昌市经开区桂苑大道北端南昌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内,0791-87830804。

3.九江市应急管理局,九江市浔阳区浔阳东路196附37号,0792-8585369。

4.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景德镇市景兴大道2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1区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窗口,0798-8330595。

5.萍乡市应急管理局,萍乡市玉湖东大道市行政中心3号楼五楼,0799-6773820。

6.新余市应急管理局,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新余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17号应急窗口,0790-6430151。

7.鹰潭市应急管理局,鹰潭市信江新区经济大厦D816办公室,0701-6446009。

8.赣州市行政审批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3楼,   0797-8161923。

9.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宜春市袁州区府西路宜阳大厦中座3楼应急管理局窗口,0795-3218929。

10.上饶市应急管理局,上饶市广信大厦B栋2楼行政服务窗口,0793-8214403。

11.吉安市应急管理局,吉安市城南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应急局窗口,0796-8216703。

12.抚州市应急管理局,抚州市赣东大道672号安监大楼2楼202,18070543336。

13.丰城市应急管理局,丰城市孙渡街道龙光中大道335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投资项目审批室”窗口,0795-7159836。

14.安福县应急管理局,安福县平都镇阁后路186号,联系电话:0796-7172003。

15.鄱阳县应急管理局,鄱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3803595678。

16.瑞金市应急管理局,瑞金市象湖镇桦林北路,0797-2533749。

17.南城县应急管理局,抚州市南城县建昌镇建昌北大道66号,0794-726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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