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0] 18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 环人事[2020] 14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 27号)要求,深入推进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补充指导目录(2021年版)》及相关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补充指导目录( 2021年版)》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