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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 (湘农办函[2021] 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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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2-23 02:16:51  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2176
核心提示: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农业农村部提出的定量检测达到1.5批次/千人的要求,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达到10.5 万批次。其中,省级开展定量监测不少于2.7万批次,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全省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市级开展定量监测不少4.2万批次,长沙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永州市、郴州市、怀化市不少于3500批次,其余7个市州不少于2500批次。县级开展定量监测不少于3.6万批次,每县市区定量检测数量不少于300批次。乡镇开展快速检测数量不少于600
发布单位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湘农办函[2021] 30号
发布日期 2021-02-22 生效日期 2021-02-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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