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生猪强制免疫病种和范围的复函 (浙政办函〔2021〕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生猪强制免疫病种和范围的复函 (浙政办函〔2021〕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2-09 15:55:51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565
核心提示: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生猪强制免疫病种和范围的复函
发布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浙政办函〔2021〕6号
发布日期 2021-02-08 生效日期 2021-02-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省农业农村厅:

    你厅《关于要求增加生猪强制免疫病种和范围的函》(浙农字函〔2021〕51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为保障2022年杭州亚运会马术比赛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同意对在建的杭州桐庐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内的生猪和保护区内的种猪,以及保护区、生物安全通道所涉及的杭州市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富阳区、临安区和淳安县、建德市的种猪,开展生猪日本脑炎强制免疫。

    二、你厅要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地区: 浙江 
 标签: 复函 免疫 生猪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