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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生猪强制免疫病种和范围的复函 (浙政办函〔20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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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2-09 03:55:51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491
核心提示: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生猪强制免疫病种和范围的复函
发布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浙政办函〔2021〕6号
发布日期 2021-02-08 生效日期 2021-02-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省农业农村厅:

    你厅《关于要求增加生猪强制免疫病种和范围的函》(浙农字函〔2021〕51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为保障2022年杭州亚运会马术比赛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同意对在建的杭州桐庐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内的生猪和保护区内的种猪,以及保护区、生物安全通道所涉及的杭州市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富阳区、临安区和淳安县、建德市的种猪,开展生猪日本脑炎强制免疫。

    二、你厅要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地区: 浙江 
 标签: 复函 免疫 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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