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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府〔2020〕2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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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1-12 11:07:13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597
核心提示:为全面深化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和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服贸发〔2020〕165号)相关要求,厦门市人民政府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厦府〔2020〕291号
发布日期 2021-01-06 生效日期 2021-01-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厦门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和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服贸发〔2020〕165号)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重要致辞和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厦门经济特区、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区、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多区叠加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的优势,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改革先行、开放先行、创新先行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探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对稳外贸稳外资的重要作用,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助推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加快实现外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为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探索路径,为厦门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通过推进我市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巩固优化传统服务贸易,发展壮大特色服务贸易,培育引导新兴服务贸易,拓展提升其它服务贸易,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服务贸易行业和龙头企业,全面打造“厦门服务”品牌,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优化服务贸易结构,提升服务贸易质量。试点期间全市服务进出口规模持续增长,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比重达到14%以上,服务贸易对稳外贸稳外资的重要作用显著增强。同时,通过全面深化试点,重点在改革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促进机制、创新发展模式、优化监管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服务贸易发展高地。
 
    三、重点任务
 
    (一)巩固优化传统服务贸易
 
    1.运输服务
 
    (1)海运服务。建设厦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快航运要素集聚,推进陆地港建设,扩大腹地货源,做大做强国际中转业务。建设“丝路海运”品牌,继续增加“丝路海运”航线。建设“一带一路”国际邮轮母港,加强邮轮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世界一流集邮轮母港综合服务、购物商业、度假观光、办公为一体的新型综合体。加大力度支持邮轮供应链服务,着力提升邮轮船供服务水平,带动邮轮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厦门港口局,自贸委、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口岸办)
 
    (2)空运服务。打造“一带一路”国际门户枢纽新机场。将厦门新机场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国际航空枢纽机场、国际货运口岸机场和两岸交流门户机场。支持主基地航空公司积极拓展境外航线,重点开通与加密“一带一路”重点国家空中航线,争取新增国际航权。鼓励和引导国外航空公司参与厦门机场的运营和建设,构建城市间空中走廊。拓展航空货物航线,逐步增加货运第五航权航线,开展海空等多式联运。出台航线和包机奖励政策,支持通过国际航线来厦中转、旅游、住宿等。强化口岸通关服务效能,改善航班运行环境,优化配套设施系统提升旅客服务体验,构建空海铁陆多式联运的综合交通枢纽。开展国际中转集拼业务,探索试点航空快件国际中转集拼。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自贸委、机场片区指挥部、市发改委、市口岸办、厦门海关、厦门边检总站、民航厦门安全监管局、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3)陆运服务。提升中欧(厦门)班列运行效率。进一步加强与口岸管理部门协作,以“一站式服务”提升通关效率,降低企业费用。进一步开拓海铁联运线路,凸显厦门港“一带一路”陆海连接枢纽地位。推动海关国际合作,拓展厦门国际供应链服务,支持厦门企业借助中欧(厦门)班列开展跨境电商、快件、邮件等运输服务。
 
    (责任单位:自贸委,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厦门海关)
 
    2.旅游服务。建设国际知名滨海花园旅游城市。探索自贸试验区旅游发展,实施旅游便利化措施,吸引台湾龙头旅游企业到自贸区内落户。深化和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间的旅游合作,继续增加厦门至“海丝”主要节点城市邮轮航线,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推进旅游产品营销、服务和设施国际化。放宽我市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条件,提升APEC商务旅行卡含金量。不断丰富文化旅游、休闲旅游、商贸旅游和滨海旅游等产品体系,提升旅游服务出口竞争力。加强旅游与文化、科技、工业、农业、商贸的融合和新型城镇化的结合,打造节庆旅游、工业旅游、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旅游服务品牌。大力推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停车场、标识等国际化标准设施建设,提高厦门旅游服务国际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自贸委、市外办、市工信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厦门港口局)
 
    3.展会服务。打造厦门国际会展名城。培育世界级专业展览会和高端国际性会议,招揽国际知名会展项目和机构落户厦门,吸引国际知名会展服务中介企业、配套企业来厦设立分支机构。以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和海峡论坛为龙头,以厦门现有的石材展、佛事展、工博会、游艇展、“文房四宝”书画展、茶博会等大型专业展览会为依托,形成若干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平台和大宗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在设计、游戏、时尚、艺术等领域探索打造若干专业性强、小而精的精品展会,吸引全球相关领先企业和专业机构参与。利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专业性展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作用。发挥会展业作为产业融合和升级的平台作用,形成“大会展、大旅游、大商贸、大物流”融合发展格局。鼓励推动我市企业参加国际知名服务贸易展览展示活动,扩大厦门国际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会展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发展壮大特色服务贸易
 
    1.航空维修服务。打造“全球一站式航空维修基地”。加强完善航空维修产业链,吸引部件研发及制造、航材保障及供应链管理、新材料研发及制造、大数据及培训、深度维修等外资项目落地,形成国际性航空服务中心,建成临空产业聚集区。进一步创新监管制度,支持航空维修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两头在外”航空维修业态实行保税监管。积极争取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探索对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进行调整,提升厦门航空维修企业全球竞争力。
 
    (责任单位:自贸委,湖里区政府、翔安区政府、机场片区指挥部、厦门海关、市税务局、民航厦门安全监管局)
 
    2.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打造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重点发展大数据应用与产业,从载体建设、研发创新、开拓市场和应用示范等四个维度扶持大数据服务出口。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工作,推广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互联网营销等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增强工业互联网服务出口能力。加强“互联网+”与各行业各领域深入融合,推动“互联网+零售业”“互联网+物流业”“互联网+信息服务业”“互联网+金融业”“互联网+政务”在“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开展服务。搭建区块链服务平台,支持区块链产业孵化、公共技术服务等平台建设。积极借助以5G为代表的新一代网络技术,赋能加快行业智能化转型,打造面向东南亚的服务外包接发包平台,进一步巩固并拓展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火炬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3.文化服务。建设国家文化出口基地。以动漫游戏产业为抓手,积极向中央争取我市游戏版号审批下放新型试点,打造游戏产业出口基地。培育数字内容与新媒体、创意设计等服务贸易新增长点,提升文化服务出口占对外文化贸易的比重。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打造两岸文化贸易和交流平台。创新文化保税服务模式和“一带一路”合作模式,推动文化服务出口。以火炬高新区、龙山文创园、湖里特区1980创意园等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为载体,加快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依托“中国(厦门)智能网络视听产业基地”,推动智能网络视听产业集聚发展。借助我市会展环境优势,做大做强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厦门国际动漫节、艺术厦门国际博览会等文化展会。发挥金鸡奖落户厦门优势,积极拓展影视文化服务,大力引进后期制作、动画制作等影视周边产业企业,布局影视全产业链;支持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扩大规模,鼓励厦门其他高校积极吸引留学生,积极发展研学旅行,建设教育服务出口高地。加强对外文化贸易统计工作,探索建立合理的文化贸易统计体系标准,完善文化领域对外投资统计。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三)培育引导新兴服务贸易
 
    1.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
 
    (1)法律服务。积极拓展国际海事调解与仲裁等业务,助推“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建设,争取中央政策支持建设“海丝”国际仲裁服务中心。推动律师行业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思路,拓展服务领域,强化行业管理,改善执业环境,提升律师行业国际竞争力。在厦门自贸片区设立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探索“公证+互联网”等与服务贸易法律体系配套的公证法律服务模式,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最大程度地满足我市服务贸易领域内公证法律需求。争取外国和台港澳律师事务所来厦设立代表机构,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在重大涉外服务贸易活动中聘请福建律师,支持厦门律师事务所拓展涉外法律业务,提升国际化执业能力,提升厦门法律服务国际化能力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自贸委、厦门仲裁委、厦门海事法院)
 
    (2)会计和咨询服务。充分利用厦门会计教育资源优势发展会计培训基地,加快培养一批熟悉国际通行规则的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为我市企业和资本“走出去”提供境外投融资、跨境税务筹划、海外工程造价和跨国整合咨询等服务。推广会计和咨询服务外包,鼓励发展财务外包业务,推动会计咨询企业向品牌化、国际化发展。以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地为平台,促进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鼓励厦门会计师事务所提升审计、咨询业务的国际覆盖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金融和保险服务。积极发挥厦门作为两岸金融合作的“桥头堡”作用,推动更多对台金融合作的重大改革创新项目在厦门进行先行先试,加快建设服务两岸的区域性金融中心。结合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搭建银、证、保等两岸金融合作平台和海峡金融论坛等交流平台,深化两岸金融产业对接融合。探索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通过金融服务外包为跨境实体提供服务。吸引国际金融机构总部来厦设立后台服务中心,打造国际金融后台服务群。依托厦门软件信息产业优势,打造金融科技企业群和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以知识产权金融支撑高质量发展,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结合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开发知识产权保险新险种。建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盟,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发动金融机构为总部企业提供境内外资金集中管理服务,争取引进境外资金降低运营成本,打造总部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推动辖内金融机构积极为境内外市场主体提供跨境金融服务,推升厦门市跨境金融服务水平,扩大金融服务规模。支持引进和培养实践经验与专业理论并存、精于创新、熟悉外语等高素质金融和保险人才,为提升我市金融和保险服务出口提供人才支撑。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外汇局厦门市分局、厦门银保监局、厦门证监局)
 
    3.知识服务。加大力度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服务型企业,推动拥有知识产权的厦门企业填补产业链空白,建设一批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孵化中心,将知识服务打造为厦门的名片。支持企业扩大技术出口份额,鼓励企业开展研发设计、专利、版权、商标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创新创优创品牌。加强对重点市场、重点产品需求变动情况的研究,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市场开拓活动,巩固和扩大我市高新技术服务占出口重点国家的市场份额。积极研究探讨相关政策,在资金扶持、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便捷通关、检验检疫、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鼓励企业扩大技术进口,支持企业按照《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进口,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推进我市企业进行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根据市场需要取得高质量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扩大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厦门海关、出口信用保险厦门分公司)
 
    (四)拓展提升其它服务贸易
 
    进一步加强对建筑设计企业和建筑承包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支持力度,搭建建筑业企业“走出去”的市场开拓服务平台、财政支持服务平台、保险支持服务平台等,扩大我市建筑服务贸易规模和比重。加快加工服务贸易转型升级,提升加工服务贸易知识和科技含量。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建设局)
 
    四、主要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推进完善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提升便利水平、创新发展模式、健全促进体系、优化政策体系、完善监管模式、健全统计体系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
 
    1.完善服务贸易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提升厦门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在统筹推进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推动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与,在全市形成高度重视服务贸易发展的氛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政府、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市发改委、厦门海关、外汇局厦门市分局、各相关责任单位)
 
    2.加强服务贸易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考评指标,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探索将创新企业孵化情况、精品项目引进发展情况、生态圈招商情况、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情况等列入考核内容,建立多层次考核体系。进一步扩大考评对象的范围,探索把一些与服务贸易直接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纳入考评,制定更加具体适宜的考评标准,探索评选“服务贸易促进先进单位”等形式,鼓励各个相关部门重视和做好服务贸易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效能办)
 
    3.建立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发展联动机制。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针对本市服务贸易发展的重点领域,由相关部门建立重点领域发展联动促进机制,探索形成服务贸易领域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将服务贸易管理事项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扩大服务贸易事项纳入范围,将服务贸易便利化作为“单一窗口”建设的重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自贸委、厦门海关、市税务局)
 
    (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1.加大服务领域对外开放力度。继续探索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以更高水平的开放促进招商引资,积极培育“三高”企业,做大做强市场主体,主动扩大优质服务进口。推动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厦门自贸试验区设立代表处提供法律服务。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专业护理服务机构。探索自贸试验区内医疗服务业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强国内外医疗服务业合作交流,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合作办医,吸引国内外及港澳台高水平医务人员在区内执业和工作,在自贸试验区内试点开展各类医疗服务项目。鼓励外资教育机构、培训机构与中方合作,开展学前、普通高中、高等教育和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厦门自贸试验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扩大在文化创意领域对外开放合作,拓展影视演艺娱乐、艺术品产业、数字内容及新媒体等重点产业领域对外开放合作。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保税维修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外开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无污染产品的保税维修业务。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检验检测机构的合作,推进厦门技术检验检测联盟建设,搭建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公共平台,为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自贸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厦门海关)
 
    2.加强重点领域服务贸易区域合作。支持我市相关企业建立国际(离岸)外包接包中心和研发中心,开展服务贸易品牌建设,扩大国际市场影响力。推动引进海外科技创新平台,带动技术研发服务贸易。建设更多海外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厦门市与相关国家在产业、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创新合作。探索海外离岸创新基地,支持厦门本土企业走向国际,引进更多有志于到厦门创业的国际人才。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推动厦门成为两岸和“一带一路”知识产权经济协作的重点城市。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自贸委、市外办、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3.深化两岸服务贸易领域合作。落实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管理,推动台资服务贸易相关企业落户,探索依据ECFA服贸协议相关内容继续放宽对台服务业市场准入,鼓励台资企业在厦门设立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探索放宽提供同等待遇的条件。建立两岸通关信息互换通道,继续推动落实海峡两岸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试点。建设两岸物流航运合作先行区,促进厦台物流运输合作,发展对台海运快件,提高清关效率,实施快件运营企业分类管理,推动实现海运快件航班常态化运作,建立两岸冷链物流市场合作机制。优化厦金航线检疫管理程序,简化大陆居民赴金马澎旅游手续。
 
    (责任单位:自贸委,市台港澳办、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厦门海关、厦门边检总站)
 
    (三)进一步提升便利水平
 
    1.提升服务贸易支付便利化。加快推动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的跨境使用,推行贸易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电子化场景,推进相关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打通用户、场景和公共服务,实现资源整合。积极探索基于区块链的创新性贸易金融产品形态、金融监管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责任单位:人行厦门中心支行,自贸委、市口岸办、市税务局)
 
    2.提升投资便利化。努力建立与国际规则相适应的投资服务新体制,持续推出实施投资便利化创新举措。实施服务贸易“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开展市场准入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企业设立“一表申报”制度,推进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管理局)
 
    3.推进技术流动便利化。探索完善技术进出口管理体制,推进进出口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推进厦门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技术流动的便利化对接提供知识产权项目资源、匹配政策和融资渠道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口岸办、厦门海关)
 
    4.推进跨境人才流动便利化。探索与国际接轨的跨境人才流动制度,推进签证便利化,形成鹭岛人才高地。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数字平台和数字贸易,为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人员交流提供便捷的技术性替代解决方案。积极引进退休外籍专家,探索放宽年龄限制,试行外国人来华工作、居留等许可一口受理、一口办结模式,探索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活动方面,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支持外国留学生在我国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后直接在厦门创新创业。完善境外人才的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高端和涉外教育医疗机构为境外人士子女入学、医疗保障提供便捷服务,实施海外人才就医使用国际商业医疗保险结算制度。对回国工作、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其国外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或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不受本人国内任职年限限制。进一步完善和拓展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空港直接过境旅客和直接往返机组免办边检手续、外国人落地签证政策等。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口岸办、厦门边检总站)
 
    5.推动数字营商环境便利化。对标国际标准,高标准建设厦门软件园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打造国际一流数字营商环境,积极争取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火炬管委会、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
 
    6.提升邮轮及旅客通关便利化水平。对邮轮旅客便利通关,改善旅客通关体验,优化口岸监管区域设置,提升旅客通关效率。优化邮轮物资监管,进一步优化监管流程,打造邮轮物供快速通道,建设邮轮物资配送基地。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自贸委、市文旅局、厦门海关、厦门边检总站)
 
    7.创新国际会展通关便利化举措。推动“投洽会”等国际大型展会设立参展货物专用窗口,开辟展会专用通道。推动对参展品优先办理通关手续,提高展品通关效率。
 
    (责任单位:厦门海关,市会展局、市口岸办)
 
    8.持续推进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加快口岸通关监管模式改革,全力打造高效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口岸。不断简政放权,持续推进监管制度改革创新,创新先放行后改单作业模式、简化原产地证书提交等通关作业无纸化,多措并举推进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工作,为企业降本增效,推广鼓励进口提前报关模式。
 
    (责任单位:厦门海关,自贸委、市口岸办)
 
    (四)进一步创新发展模式
 
    1.发挥“双自联动”优势,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加快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推动远程医疗、在线教育、共享平台、协同办公、跨境电商等服务广泛应用。加大保税监管、保税维修等科技创新和产业孵化改革扶持力度,为高质量发展聚力赋能,率先建设数字综合保税区和5G全覆盖智慧化码头,打造数字服务贸易各类支撑平台,争取设立数字服务出口保税研发试点基地。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等服务贸易数字化,加快培育数字化产业链条,大力发展数字基建、数字产业、数字监管、数字服务,加快打造“数字自贸区”。依托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等平台作用,积极培育和壮大数字服务贸易企业,推动企业服务出口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贸易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构建高水平产业生态,以跨国协同创新促进国际市场开拓,充分发挥中国-以色列协同创新中心作用,带动国际市场开拓。完善数字贸易政策,探索数字贸易管理和促进制度。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厦门港口局)
 
    2.积极发展新兴服务贸易。加快布局“大数据+”“互联网+”等产业方向,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动漫影视制作、国际艺术品展览展示、融资租赁等新兴服务贸易。对“两头在外”服务贸易的中间投入,在政策等方面探索系统化安排与支持。集中力量和资源,加强对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生物医药研发外包、动漫游戏、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服务的支持,从产业链健全、企业上市、技术研发等多方面给予支持。探索“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模式,推进IP商城等重大项目。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3.积极推动制造业服务外包。进一步完善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的政策支持体系,重点支持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企业与我市重点制造业企业的融合发展,进一步建设完善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企业和制造企业业务融合、产业发展的协作平台,促进双方的业务对接。加快推进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服务化和数字化进程,鼓励原来主要承接母公司业务的服务外包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的发展,打造一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企业与制造业企业融合发展的示范项目,探索制造业服务外包企业入统工作。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火炬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4.推动传统服务贸易领域转型。创新传统服务贸易发展动能,优化消费环境,着力推动旅行、运输、医疗、教育、文化等产业国际化发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着力加强旅游、体育、文化等领域国际合作,积极发展中高端入境游,吸引入境消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
 
    (五)进一步健全促进体系
 
    1.打造金砖国家服务贸易合作先行区。聚焦“工业化、数字化、创新、投资、包容增长”五个方向,按照“部市共建、项目引领、机制联动、跨境发展”的模式运作,集中整体落实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机制重点项目任务。加强数字经济合作,建立“数字金砖”创新基地,建设金砖离岸数据中心,带动发展面向金砖国家的数字贸易、国际金融、离岸数据服务外包、互联网创新孵化等关联业态。支持企业扩大与金砖国家在软件信息、检验检测、研发设计、数据处理等服务贸易领域合作。开展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加强与金砖国家重点旅游城市合作,开发观光度假、专题游览、颐养健康和生态休闲等现代旅游项目。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火炬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2.创新服务贸易产业促进平台。搭建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民办官助”为主要模式,建设包括人工智能超算平台、云服务平台、硬件研发支持平台等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探索“共同建设+共同运营+共享收益”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新模式。搭建商务服务公共平台,探索与高水平中介机构合作,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与高水平中介机构签约,从市场、人才、金融、法律、知识产权等各方面为相关企业提供高水平、低收费的签约服务。推动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公共平台。推动与金融机构合作打造“项目-资本”对接平台,促进项目资本对接,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火炬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
 
    3.加大服务贸易招商力度。加强服务贸易产业链招商,通过补链强链形成高质量产业生态圈。利用厦门自贸试验区等政策优势,积极引进跨境电商、物流供应链和综合外贸服务领先企业,提升和打造外贸全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利用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和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政策,加大力度引进游戏开发企业。加大政策优惠力度,吸引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医药研发、试剂检测等高科技、研发型企业来厦落户。吸引台湾金融机构在厦门设立地区总部和运营中心、服务中心、数据中心、研发中心等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积极运用市政府出台的“人才新政45条”,结合人才引智,积极吸引新型服务出口企业落户厦门。开展知识产权招商培育,引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和高端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
 
    (责任单位: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
 
    4.优化服务贸易促进机制。充分发挥本市服务贸易与外包协会和相关智库作用,建立起行业主管部门、公共平台、行业组织、智库机构等共同构成的多层次服务贸易促进机制。探索在各类海外机构基础上建设服务贸易境外促进机构,协助开拓海外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
 
    (六)进一步优化政策体系
 
    1.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用足用好中央财政资金,鼓励技术进出口、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等。用好厦门市各项服务贸易发展相关资金,加强对关键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大平台的专项扶持,精准扶持企业自主创新研发、高端人才培养、企业境外并购等,扶持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2.创新政策支持服务贸易方式。充分利用厦门海丝投资基金,促进我市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厦门市产业投资基金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在厦设立服务贸易相关产业基金,为发展我市服务贸易提供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3.加强信用保险对服务贸易出口的支持保障。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品种和保险业务,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从运输服务、飞机维修拓展到动漫游戏、软件出口等其他服务贸易相关重点领域,并出台政策给予征信调查、信用保险、应收账款融资等领域的补助。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市财政局、出口信用保险厦门分公司)
 
    4.构建高效的知识产权开放格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制定完善互联网、电子商务、展会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形成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打造全球厦门“知识服务”品牌。建立知识产权扶持与保护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相关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制度环境等信息。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厦门海关)
 
    5.创新服务贸易科技企业投融资机制。加大开发力度,推出系列科技信贷产品。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探索建立服务贸易支行、科技支行等,支持发放科技担保贷款、科技保证保险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等科技信用贷款。试点科技保险业务,开展关键研发设备保险、关键人员团体健康保险等科技保险业务。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厦门银保监局)
 
    (七)进一步完善监管模式
 
    1.提升厦门特殊物品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完善厦门生物材料特殊物品出入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升平台报关代理、冷链仓储、检疫审批代理、海关集中查验监管、风险评估专业指导等一站式专业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海沧区政府、自贸委、厦门海关)
 
    2.提升信用平台功能。运用“互联网+”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联合执法和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出台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举报奖励管理办法。建立市场竞争秩序监测体系,出台监管风险防控清单,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在开展自贸试验区行业信用评价基础上,探索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行厦门中心支行,自贸委、市市场监管局)
 
    3.优化行业监管。确立分类监管理念,聚焦旅游、运输、数字贸易、服务外包等重点领域,探索监管创新的容错机制。加强监管协作。探索基于政府权责清单和政务信息共享的服务贸易监管框架。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火炬管委会、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
 
    (八)进一步健全统计体系
 
    1.完善服务贸易统计监测体系。加强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商务部、国家统计局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监测工作。探索涵盖四种模式的服务贸易全口径统计方法。健全服务贸易企业重点联系制度,推动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共享,建立商务与海关、外汇管理和文旅等服务贸易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政府、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市文旅局、市统计局、厦门海关、外汇局厦门市分局)
 
    2.加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统计分析、政策研究与信息服务。依托厦门服务贸易与外包研究中心等相关智库机构,加大力度支持服务贸易相关智库机构,组建厦门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专家智囊团队,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定期发布服务贸易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为市政府进行政策咨询。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社科联)
 
    五、组织保障
 
    (一)完善工作机制
 
    在市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组建厦门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谋划、实施推动、综合协调、政策支持及组织保障,主动对接国家有关部委,从体制机制上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营造合作环境
 
    充分利用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多边、双边贸易协定,积极落实相关服务贸易协定,争取在厦门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厦门作为国际交通重要枢纽和国际资本重要聚集地的作用,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争取更多服务贸易领域合作项目落地生根。充分发挥自贸区和跨境电商综试区优势,积极发展数字贸易和贸易金融,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普及服务贸易基础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服务贸易法规和政策宣讲,提高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惠及面,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形成全面深化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合力。
 
    附件:厦门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具体举措及责任分工
 
    附件:
 
 地区: 厦门市 
 标签: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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