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各县(市、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我省乡镇畜牧兽医站“三权”已下放至乡镇政府管理。改革过程中畜牧兽医专业人员、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不同程度地发生流失,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落实产生严重影响。
为保障免疫无口蹄疫区平稳运行,夯实口蹄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础,白城市、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永吉县、磐石市、蛟河市、洮南市、大安市、通榆县、柳河县、扶余市等市县政府出台了文件,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基层畜牧兽医体系正常运转,现转发给你们。当前全省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压力巨大,请参照借鉴有关市县的经验做法,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兽医机构队伍,理顺工作职能,填平补齐相关设施设备,不断增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确保区域内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件。
附件:1.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机构改革涉及免疫无口蹄疫区运行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
2.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机构改革涉及无疫区运行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
3.榆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机构改革涉及无疫区运行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
4.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机构改革涉及无疫区运行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
5.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机构改革涉及无疫区运行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
6.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街机构改革涉及无疫区运行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7.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街机构改革涉及无疫区运行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
8.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动物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
9.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机构改革涉及无疫区运行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
10.通榆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关于转发《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机构改革涉及免疫无口蹄疫区运行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11.柳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机构改革涉及无疫区运行管理等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12.扶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机构改革涉及无疫区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
吉林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抄送: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各县(市、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