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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农牧畜发〔2020〕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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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2-22 02:02:0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浏览次数:1499
核心提示: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农办牧〔2020〕57号)要求,为切实维护生猪屠宰行业秩序,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节日期间猪肉消费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自治区农牧厅决定自2020年12月中旬到2021年2月中旬,在全区开展为期2个月的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发布文号 内农牧畜发〔2020〕416号
发布日期 2020-12-21 生效日期 2020-12-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盟市农牧局,二连浩特市农牧和水利局、满洲里市农牧水务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农办牧〔2020〕57号)要求,为切实维护生猪屠宰行业秩序,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节日期间猪肉消费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自治区农牧厅决定自2020年12月中旬到2021年2月中旬,在全区开展为期2个月的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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