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解读 »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昆明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昆明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5 11:22:01  来源:昆明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188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确保昆明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昆明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昆明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为使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现作出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确保昆明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昆明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昆明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为使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服务贸易是指国家与国家间交换服务产品以满足需求的经济活动,核心是以劳动力、资本和知识技术为基本要素的商业性服务交易。服务贸易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发挥着日益重要的推动作用,是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必然要求。
 
    2020年8月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批准昆明市等28个省、市(地区)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2020年8月12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服贸发〔2020〕165号),明确试点期限为3年,要求各试点地区制订全面深化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开展昆明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昆明市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创新,促进昆明市对外贸易结构优化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服贸发〔2020〕165号),由市商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经多次讨论、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昆明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并经2020年9月27日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及2020年9月30日市委第152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试点任务、特色产业领域、组织实施及附件五个方面内容,主要内容包括“试点任务”和“特色产业领域”两个板块9个方面27项任务122条具体工作举措(其中73条为国家总体方案中规定昆明作为试点城市负责推进的工作举措,以下简称“规定动作”;49条结合昆明市发展实际增加的自选工作举措,以下简称“自选动作”):
 
    (一)总体要求
 
    一是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改革先行、开放先行、创新先行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探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打造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服务贸易体系,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对稳外贸稳外资的支撑作用,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不断提升昆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力争把昆明建设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周边的服务贸易聚集区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服务贸易中心。
 
    二是发展目标。从服务贸易深层次改革全面推进、服务贸易高水平开放有序推进、服务贸易全方位创新更加深化、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步伐加快等四个方面提出发展目标,以期服务贸易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提出到2023年,昆明市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长12%以上。
 
    (二)试点任务
 
    从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加大服务贸易开放力度、提升服务贸易便利水平、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优化服务贸易政策体系、完善服务贸易监管模式、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等八大方面,提出8个方面19项任务105条具体举措(其中36条为“自选动作”)。具体如下:
 
    一是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包括建立健全服务贸易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推进服务贸易领域管理制度改革等2项任务、13条具体举措。旨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形成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一致、统筹更加有力、服务更加到位的服务行业与贸易管理体制。
 
    二是加大服务贸易开放力度。包括拓宽服务业开放领域、探索国内外职业资格取得和认可、加强对外招商引资力度等3项任务、17条具体举措。旨在从制度层面和重点领域持续发力,提升昆明市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开放水平。
 
    三是提升服务贸易便利水平。包括推进技术流动便利化、推进资金流动便利化、推进人员流动便利化等4项任务、26条具体举措。旨在营造有利于昆明市服务贸易发展的营商环境,积极促进资金、技术、人员、货物等要素跨境流动。
 
    四是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包括推动数字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创新知识产权运营维护、拓展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等3项任务、18条具体举措。旨在推动形成有助于昆明市服务贸易业态创新的多元化、高效能、可持续发展模式和发展路径。
 
    五是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包括强化促进平台、优化促进机制等2项任务、11条具体举措。旨在推动建立政府市场高效协同、国内国外有机联动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支持和引导广大企业面向全球配置资源、拓展市场。
 
    六是优化服务贸易政策体系。包括完善服务贸易财政政策、拓展服务贸易金融政策等2项任务、10条具体举措。旨在适应服务贸易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推进政策创新,推动建立昆明市系统性、机制化、全覆盖的服务贸易发展政策体系。
 
    七是完善服务贸易监管模式。包括优化行业监管、提升监管效能等2项任务、6条具体举措。旨在探索符合新时期昆明市服务贸易发展特点的监管体系,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中实现监管职权规范、监管系统优化、监管效能提升。
 
    八是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包括完善统计制度、强化统计合力等2项任务、4条具体举措。旨在推动完善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和方法,切实提升服务贸易统计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特色产业领域
 
    结合昆明实际,重点推进旅游、文体和教育、健康、物流、科技、会展、金融、数字服务贸易8个特色产业领域,提出8个方面8项任务17条具体举措(其中13条为“自选动作”),具体如下:
 
    一是推动旅游服务贸易转型升级。提出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促进文游融合发展、推动旅游数字化发展、推广旅游海外营销、深化国际合作交流、“走出去”开拓市场等具体任务及重点项目。
 
    二是拓展文体和教育服务贸易。提出配合推动国家重点文化贸易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提质升级、培育文化贸易市场主体、推动文化“走出去”、加强重点企业项目建设、举办好知名体育赛事、强化文化教育交流等具体任务及重点项目。
 
    三是着力推进健康服务贸易。提出加快建设区域性细胞临床研究中心、提供国际诊疗保健服务、支持重点企业加快产品研发生产、支持重点康养旅游项目发展等具体任务及重点项目。
 
    四是加快推进物流服务贸易。提出加快建设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推进智慧物流创新试点、加快建设昆明长水国际航空枢纽、推动形成国际联运服务模式、加快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构建跨境物流网络体系等具体任务及重点项目。
 
    五是扎实推进科技服务贸易。提出加快建设“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科技服务业合作中心”、开展国际科技孵化器试点建设工作、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农业特色产业研发平台和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等具体任务及重点项目。
 
    六是强力推进会展服务贸易。提出强力推进会展业快速发展、加速“云南(昆明)会展产业聚集区”建设、加大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会展机构、打造会展服务知名品牌、加大本地会展行业“走出去”力度、强化国内城市交流合作等具体任务及重点项目。
 
    七是稳步推进金融服务贸易。提出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加快推进昆明金融要素聚集、完善人民币对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兑换机制等具体任务及重点项目。
 
    八是加速推进数字服务贸易。提出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大数据信息资源中心、建设大数据清洗加工基地、开展大数据服务外包、建设数字能源中心、打造昆明特色“区块链+”产业发展模式、加快数字经济聚集区建设、打造昆明数字技术研发基地等具体任务及重点项目。
 
    (四)组织实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划引导、狠抓工作落实、加强人才建设、加强交流宣传、加强考核评估等六大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组织实施举措。
 
    (五)附件
 
    为确保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全面纵深推进,根据《实施方案》中9个方面27项任务122条具体工作举措,形成了附件《昆明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主要任务、具体举措及责任分工》,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三、政策特点
 
    《实施方案》坚持改革先行、开放先行、创新先行和高质量发展,加强顶层设计,突出制度安排,聚焦昆明特色,注重任务落地,主要体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围绕四个层面,注重系统集成,落实制度安排。对标对表《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服贸发〔2020〕165号)要求的8个方面试点任务,针对昆明服务贸易的问题短板,在第二部分“试点任务”体现国家的制度安排、增加昆明的制度设计,提出8个方面19项任务,调整增加“自选动作”36条具体举措,“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改革层面: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全面执行国家要求的13条工作举措,涉及旅游、教育、技术、医疗服务等领域,如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简化外资旅行社审批流程等;二是提升便利化水平,从促进技术、资金、人员等要素跨境流动方面,提出26条便利化举措,如搭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探索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机制等;三是完善监管模式,提出6条具体举措,如进一步简化展品检疫审批管理、建立大数据高效监管模式等。开放层面:确定3项试点任务17具体举措,主要是在更多领域探索境外服务者进入国内市场,如探索与外国律师事务所合作方式、支持设立外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等。创新层面:结合昆明实际,确定3项试点任务18条具体举措,主要是推动数字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创新知识产权运营维护、拓展跨境电商、融资租赁等新业态新模式。保障层面:在健全促进体系、统计体系和优化政策体系方面提出25条具体举措,如建立昆明市公共服务贸易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成立昆明市服务贸易协会,健全国家商事调解、仲裁机制,出台昆明市服务贸易发展扶持政策,建立统计分析机制等。
 
    (二)围绕发展短板,强化产业支撑、提高供给质量。《实施方案》注重以制度改革、开放和创新推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落实制度安排,结合昆明实际,新增8项任务17条具体举措(其中13条为“自选动作”),重点推进旅游、文体和教育、健康、物流、科技、会展、金融、数字服务贸易8个特色产业领域,做到改革试点任务与谋划产业发展相结合。一方面,选定的8个特色产业领域与昆明市“188”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中的8个服务业(商贸及物流业、金融业、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科技及信息服务业、房地产业、会展业、健康服务业)契合度高。另一方面,符合昆明产业发展实际。旅游服务贸易优势得天独厚,文体和教育服务贸易、健康服务贸易基础良好,昆明市获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尤其是随着云南省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健康生活目的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加快建设等,旅游、文化、健康、会展服务贸易发展机遇更加凸显。物流服务贸易可充分发挥昆明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位优势,发挥昆明长水机场航空物流枢纽的作用,发挥昆明至东南亚铁路、公路的通道便捷条件,进一步提升物流服务贸易在全省、全市服务贸易总额中的比重。随着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科技、金融、数字服务贸易将成为未来发展的重要领域和潜力领域,也是提高昆明服务贸易供给质量、优化服务贸易结构的需要。
 
    (三)围绕任务落地,注重可操作性、强化项目支撑。试点任务与项目落地对接相结合,特色产业领域强化具体项目对试点工作完成的支撑度,通过项目的牵引和配合,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内容落地落实,有效增加供给。如:加快建设昆明旅游大数据中心和数字旅游平台项目;推动昆明金鼎文化创意产业园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提质升级;加快建设区域性细胞临床研究中心;加快建设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加快建设“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科技服务业合作中心”,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农业特色产业研发平台和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大健康领域、中医药板块会展服务知名品牌,深化与行业领军企业合作;加快建设区域性跨境人民币服务中心;依托呈贡信息产业园(云南数字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浪潮昆明云计算产业园、中国移动(云南)数据中心、紫光芯云产业园、昆明数码港国际软件园项目、云南能投数字经济(呈贡)产业园项目等重大项目为支撑,加快数字经济聚集区建设等。
 
    四、政策落实
 
    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期限为3年,《实施方案》执行期限为2020年12月7日起至2023年8月1日止。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9个方面27项任务122条具体举措,尽快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案例,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提升昆明市服务贸易发展成效。
 地区: 昆明市
 标签: 批复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解读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2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