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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畜产品允许进口国家(地区)及进口卫生条件》部分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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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2-01 13:12:45  来源: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浏览次数:7238
核心提示:12月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115号告示,修改《畜产品允许进口国家(地区)及进口卫生条件》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1.出口国政府每年要向韩国政府提交畜产品残留物质管理计划和成果。2.允许进口立陶宛家禽肉。
发布单位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发布文号 食品药品安全部告示第2020-115号
发布日期 2020-11-30 生效日期 2020-11-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法规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12月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115号告示,修改《畜产品允许进口国家(地区)及进口卫生条件》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1.出口国政府每年要向韩国政府提交畜产品残留物质管理计划和成果。2.允许进口立陶宛家禽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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