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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59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东北地区畜牧业养殖走种养结合道路壮大乡村经济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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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8-28 12:00:0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607
核心提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59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东北地区畜牧业养殖走种养结合道路壮大乡村经济的建议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9-08-28 生效日期 2019-08-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王作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东北地区畜牧业养殖走种养结合道路壮大乡村经济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农业绿色发展,通过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等模式,积极支持畜牧业健康生态养殖,壮大乡村经济。
 
    一是实施绿色生态养殖。国家支持健康养殖和畜牧良种推广。在部分地区选择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兼顾奶牛、肉牛规模养殖场,支持建设和升级改造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在内蒙古、四川等8个省份实施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对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肉牛养殖场(小区、户),以及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牦牛能繁母牛25头以上的养殖户进行适当补助。
 
    二是推进畜禽粪污利用。国家高度重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近年来按照整县治理的思路,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共计支持585个畜牧大县(东北地区60个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了畜牧大县粪污治理全覆盖。
 
    三是给予信贷担保支持。为着力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6年以来,财政部会同我部等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成立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推动组建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逐步向市县、基层延伸分支机构。服务对象聚焦家庭农场、小微农业企业等农牧业规模经营主体。目前,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全面转入业务拓展期,通过为农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逐步克服农业贷款无抵押、成本高、风险大的问题。中央财政根据“双控”业务规模测算补助,鼓励省级农担公司降低包括农牧企业在内的新型经营主体担保费用,不断做大业务规模。同时,中央财政鼓励商业银行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做好养殖畜牧等领域的金融服务,切实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此外,对于您提出的“按规模给予养殖户购买秸秆的资金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政策”,中央财政鼓励各地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强化政策衔接配合,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农业生态环境防治与资源循环利用政策统筹实施,形成政策集聚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感谢您对畜牧业发展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010-59191359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27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养殖 畜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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