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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第453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发展绿色养殖的建议 (农办议〔2020〕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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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8-26 00:00:0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375
核心提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第453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发展绿色养殖的建议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办议〔2020〕35号
发布日期 2020-08-26 生效日期 2020-08-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兰平勇等7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展绿色养殖的建议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加强渔业水域的管理力度
 
    水域生态环境的健康直接关系到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在科学评价水域滩涂承载力的基础上,优化养殖生产布局,努力减少水产养殖对水域环境的影响,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2018年,生态环境部联合我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土壤〔2018〕143号),要求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和水生生态保护,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推动出台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加快推进养殖节水减排。2019年,为促进水库、湖泊等大水面增养殖发展,我部联合生态环境部和林草局出台了《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9〕28号),要求保障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空间,根据水域承载力开展增殖渔业,加强大水面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部正积极推动《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编制工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下一步,我部将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鼓励在湖泊水库发展不投饵滤食性、草食性鱼类等增养殖,有序发展滩涂和浅海贝藻类增养殖,充分发挥水产养殖生态修复功能。生态环境部将加快推进《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编制工作,尽快完成标准发布,推动标准有效执行。
 
    二、关于围绕优质高效,优化水产养殖业布局
 
    (一)关于将养殖水域滩涂纳入国土空间统一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布局依据。自2016年起我部通过部署开展新一轮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地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依法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允许养殖区,稳定水产健康养殖面积。今年4月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20〕6号),全面部署各地加快省、市、县三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实现规划全覆盖,要求已发布规划的地区加快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做到应发尽发。截至目前,共有1500个水产养殖主产县人民政府发布规划。自然资源部目前正在研究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和全国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统筹考虑优化养殖水域滩涂空间布局。
 
    (二)关于优化水产养殖产业布局。多年来,我部将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作为引导水产养殖生产者树立健康养殖理念,调优产业布局,转变养殖方式的重要抓手,通过优化调整生产结构,在内陆地区主要推广池塘和工厂化循环水、大水面生态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和盐碱水养殖,在近海地区推广贝藻间养、立体生态养殖,在深远海推广深水网箱、深远海大型智能化渔场养殖,目前,全国共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5468个、示范县49个。同时,我部大力发展水产种业,加强水产养殖种质资源保护和新品种选育,目前共创建全国水产原良种场85家,审定水产养殖新品种215个,为水产养殖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推进各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和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推进水产种业规范发展,调优养殖生产的结构和布局,提高水产养殖的质量和效益。自然资源部将指导沿海省市在编制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和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中统筹考虑将养殖水域滩涂纳入空间规划和相关分区,细化管制要求。
 
    三、关于加快海水养殖业绿色发展
 
    近年来,我国水产养殖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保障优质蛋白供给、降低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利用强度、促进渔业产业兴旺和渔民生活富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也不同程度存在养殖布局和产业结构不合理、局部地区养殖密度过高等问题。为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农业农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以下简称《绿色发展意见》),《绿色发展意见》共8个部分、26条具体政策措施,围绕加强科学布局、转变养殖方式、改善养殖环境、强化生产监管、拓宽发展空间、加强政策支持及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今年我部印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0〕8号),部署各地实施包括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在内的水产绿色养殖“五大行动”,推进水产养殖方式转变和基础设施改造升级。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认真抓好《绿色发展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实现生产和生态的双赢。
 
    四、关于开拓深远海养殖新空间,进一步升级养殖装备
 
    发展深远海养殖是拓展养殖空间、优化海水养殖布局、促进海水养殖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绿色发展意见》提出,支持发展深远海绿色养殖,鼓励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建设。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积极引导有关单位共同推进深远海养殖装备研发与推广,取得了积极成效。2016—2020年共下达渔业油价补贴深水抗风浪网箱建设项目补助资金9.3亿元,支持在沿海11个省市开展深水抗风浪网箱建设,并且将大型桁架类深远海养殖装备纳入了油价补助范围。目前,以“深蓝1号”“德海1号”“长鲸1号”为代表的多个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也陆续建成投产,在多项核心技术上实现了重大突破,我国深远海养殖在拓展养殖空间、建设“蓝色粮仓”上迈出了坚实步伐。为加快发展深远海养殖,自然资源部积极推动建立海洋灾害保险制度,降低深远海养殖风险。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顶层设计,组织编制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发展规划,研究深远海养殖证核发办法;完善深远海支持政策,推动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范围支持发展;加强技术攻关和装备科技创新,推动深远海养殖全产业链发展。自然资源部将在“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示范工作中统筹考虑支持深远海渔业设施保险等海洋灾害保险。
 
    感谢你们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010—59192993
 
    农业农村部
 
    2020年8月25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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