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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43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农办议〔2020〕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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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0-14 00:00:0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278
核心提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43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进一步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办议〔2020〕125号
发布日期 2020-10-14 生效日期 2020-10-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赵立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建议收悉。经商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科技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细化实化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法规
 
    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要求畜牧大县制定种养循环发展规划,明确粪肥利用的目标、途径和任务。2020年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明确应根据畜禽粪污排放去向或利用方式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生态环境部,结合《畜牧法》修订工作,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建设,抓紧编制《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2021—2025年)》,积极推行养分平衡管理,促进种养结合发展。
 
    二、关于加强养殖场全链条信息管理
 
    我部高度重视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信息化监管,不断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实现了对全国规模养殖场全覆盖监管,主要内容包括养殖量、粪污产生量、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情况等,并针对大型规模养殖场增加了消纳用地、作物种植类型等信息。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拓展直联直报信息系统相关功能,研究增加粪肥施用方式、作物养分需求、土壤检测数据等监测内容,进一步提升规模养殖场环境监管水平。
 
    三、关于探索建立粪肥利用补贴机制和种养循环农产品品牌认证制度
 
    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探索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的机制,加强与黑土地保护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的衔接,多措并举提升耕地质量。组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重点支持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建设,已累计支持有机肥企业、专业化沼气工程企业等400多个。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大力培育种养循环专业化服务主体,积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畜禽粪污还田衔接机制,研究完善绿色有机认证体系,增加种养循环农产品认证内容,努力构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
 
    四、关于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模式
 
    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地按照“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县域大循环”的理念,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在全国范围内探索形成了一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典型模式。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推广力度,促进种养两端需求有效对接,建立健全畜禽粪污多种形式还田利用的市场机制,加快打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
 
    五、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水平
 
    科技部高度重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科技创新工作,“十三五”期间,聚焦畜禽健康养殖和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立了“畜禽养殖废弃物生物降解与资源转化调控机制”“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新技术及新产品研发”等科研项目,在畜禽废弃物种养结合农田利用关键技术与设备、畜禽液体废弃物多元处理与利用创新工艺和技术、畜禽粪便高效堆肥和沼气干发酵新工艺及其配套设备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下一步,科技部将在“十四五”农业科技创新专项布局中,统筹现代生态养殖等研究内容,继续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研究,为我国畜牧业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感谢您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010-59191351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3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资源化 畜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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