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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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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9-27 16:56:28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787
核心提示: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督促落实全省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责任,优化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决定组织开展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发布单位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9-24 生效日期 2020-09-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督促落实全省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责任,优化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决定组织开展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增强商品流通领域特别是商品市场、大型商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授权许可登记备案机制和保护制度,知识产权管理组织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规范,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

    二、重点任务

    (一)组织开展全面自查(10月上旬前完成)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商品市场和大型商超对照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指南》、《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手册》及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自查清单(附件1)开展自查工作,指导各商品市场和大型商超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完善相关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加强市场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巩固完善市场内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宣传力度。

    (二)组织做好明查暗访(10月底前完成)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各商品市场和大型商超的明查暗访工作,做到专业市场和大型商超全覆盖,农贸市场抽查不少于50%。重点抽查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自查清单(附件1)落实情况,对在明查暗访过程中发现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

    (三)切实强化整改提升(11月底前完成)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组织约谈市场主办方及时做好整改,巩固形成各地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对所辖县(市、区)反映的共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对加强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细化有关工作要求,组织精干力量,结合商品市场“五化”提升改造工作、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等要求,组织做好此次专项行动,促进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各地要加强对流通领域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的培训、指导,全面评估各商品市场和大型商超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有效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省局将适时组织对全省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并就暗访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保护不力的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予以摘牌,对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约谈。

    三是及时宣传总结。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宣传,及时报道正面典型、曝光违法案件,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提高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于10月底前负责填写检查情况表(附件2)报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局于11月10日前汇总并形成《XX市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3)报省局商标监管处。

    联系人:陈兢亚,0571-89767043。

    附件:1.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自查清单

    2.XX县(市、区)商品市场检查情况表

    3.XX市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模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自查清单

自查事项

具体内容

制度建设

已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情况,如设立品牌指导服务站、知识产权办公室等,并明确机构职责和工作机制

已配备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如设立由市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配置专职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

已落实年度知识产权工作经费

已建立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及信息公开制度

规范使用情况

专业市场、大型商超

是否建立商标、专利等授权登记制度

是否建立商标、专利等授权经营商户登记档案

是否存在经营商户销售假冒侵权产品的情形

农贸

市场

是否建立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授权登记制度

是否建立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授权经营商户登记档案

是否存在经营商户销售假冒侵权农产品的情形

保护情况

已出台知识产权纠纷预防措施(如知识产权保证金、市场先行赔付等)、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等办法

已设立知识产权相关调解保护机构

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相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情况

自身是否遭遇过知识产权假冒侵权情况

服务情况

知识产权宣传册印发、知识产权宣传内容上墙等情况

知识产权专题培训辅导等情况

附件2

XX县(市、区)商品市场检查情况表

单位:                   累计出动检查人次:

所辖商品市场总体情况

(个 )

所辖专业

市场数

(个 )

走访检查数

(个 )

所辖农贸

市场数

(个 )

走访检查数

(个 )

所辖大型商超数

(个 )

走访检查数

(个 )

市场内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情况

工作落实到位、成效突出

(个 )

亮点工作

(请列举)

工作一般

(个 )

整改提升

情况

(请列举)

工作不力,存在严重假冒侵权,需要整改提升的

(个 )

整改提升

情况

(请列举)

收集的

意见建议

(请列举)

发现假冒侵权线索

(请列举)

线索处理

情况

(请列举)

  

    附件3

    XX市商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模板)

    一、总体情况

    XX市所辖X个县(市、区)于X月X日到X月X日对所辖XX个商品市场和大型商超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共出动XX人次,开展座谈XX次,发现存在问题XX条,反馈要求整改XX个;发现知识产权违法案件线索XX个(已立案调查XX个,结案XX个)。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二、存在问题

    1.制度建设方面。(包括市场知识产权工作机构、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管理制度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2.经营管理方面(包括自身遭遇假冒侵权或经营户销售假冒侵权产品等问题)。

    3.发现的假冒侵权线索及案件查办情况。

    三、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情况

    1.结合市场主办方、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等工作,剖析原因。

    2.整改落实情况。

    四、有关意见与建议

    (结合检查中收集的经营者对该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工作,及经营者和主办方对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0年9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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