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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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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9-21 02:52:57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2067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力度,引导社会树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观,增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推动我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现决定10-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20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附件:1.活动方案
2.宣传月活动报名表
3.宣传月活动安排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力度,引导社会树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观,增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推动我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现决定10-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20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以下简称“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爱水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24日-11月23日。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

    (二)承办单位: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以下简称“水野分会”),各地水族馆、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海洋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网络和长江豚类保护网络成员单位。宣传月活动办公室设在水野分会。

    (三)协办单位:新浪公益、腾讯新闻、世界自然基金会、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白鱀豚基金会、野生救援、北京众益环境保护中心、胜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胜科国际水务中心、南京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欢乐谷旅游分公司、北京绿水馨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宣传内容

    (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二)国家重点保护及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科普知识及保护常识。

    五、活动安排

    (一)活动启动

    主会场启动仪式设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心洲岛。邀请有关单位代表、学生、市民、媒体及志愿者出席启动活动。

    启动时间:2020年10月24日(周六)上午

    主要内容:介绍2020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方案;宣读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言;宣布2020年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各分会场启动仪式由各省及承办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同时启动或自行安排。

    (二)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材料包括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宣传展板、宣传视频片等。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宣传视频片由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分发至各承办单位。宣传视频片包括宣传片和公益广告片,宣传片介绍我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现状、物种保护知识;公益广告片是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形象大使濮存昕、刘国梁、刘烨有关江豚、中华鲟及海龟保护公益宣传的内容,宣传视频片通过光盘形式分发至各参加活动单位。宣传资料电子版文件均可在水野分会官网“宣传月专栏”中下载。各单位也可结合自身情况,自行设计制作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材料进行宣传。

    (三)开展“进四区”科普宣传活动。开展进“四区”(“学区、社区、渔区、景区”)科普宣传活动,宣传和普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知识及法律法规,特别是长江流域禁捕政策,加强渔区渔民的禁捕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尤为重要。相关宣传活动要着重提高受众积极性、参与性及实践性,使宣传活动更具实效,引导社会形成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行为和习惯。

    (四)开展“减塑进万家”活动。宣传月活动期间,开展“减塑进万家”活动,并向社会征集减塑故事、减塑方法的照片、视频、文章、手抄报等。活动结束后评选优秀“减塑宣传员”、“减塑小大使”,将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并寄送水生动物保护宣传纪念品。请各宣传月活动单位结合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在宣传月期间进行广泛宣传和推广,积极动员参与。

    六、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筹备。宣传月是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行业最具影响力的宣传活动之一,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要抓住时机,高度重视,按照宣传月活动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策划现场活动的同时,制定线上备选活动方案,确保宣传月活动有计划、按步骤、稳健有序开展。请填写宣传月活动报名表及安排表(详见附件2、3),并于10月16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名表及安排表统一报送至宣传月活动办公室。

    (二)调动资源,创新宣传。2020年新冠疫情给开展宣传活动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参加宣传月活动的单位,要开拓思路、创新形式,调动社会资源,在组织丰富多彩线下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开发网络宣传新形式,充分利用大众喜闻乐见的直播、视频在线等方式,开展线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线上活动要突出实践性、可操作性,吸引大众积极参与,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深入人心。

    (三)广泛宣传,认真总结。宣传月期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和宣传总结,及时向宣传月活动办公室报送有关活动情况的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宣传稿件。同时还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自媒体、公共媒体等多种媒体,及时发布宣传活动信息,在全国范围努力营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浓厚氛围,吸引社会关注并积极参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于12月23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至宣传月活动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秋云 吴萌

    电 话:010-65086546

    传 真:010-65823786

    邮 箱:nawca@163.com

    地 址:分会秘书处,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705室,邮编100125

    官方网址:www.nawca.org.cn

    官方微博:http://e.weibo.com/u/2357345685

    官方微信二维码:

       附件:
   1.活动方案

    2.宣传月活动报名表

    3.宣传月活动安排表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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