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境保护署修订硝基吡啶在多种食品中的残留限量。该法规修订硝基吡啶在甜菜、糖和甜蜜中的残留限量为0.5ppm;在糖用甜菜的根部的残留限量为0.3ppm;在糖用甜菜顶部的残留限量为0.7ppm;在油菜籽的残留限量为0.3ppm;在块茎与球茎类蔬菜(作物亚组1C)的残留限量为0.6ppm。
美国环境保护署修订硝基吡啶的残留限量.PDF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85 FR 48651 | |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 生效日期 | 2020-08-12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法规 | 专业属性 | 限量相关 |
备注 |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