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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环境保护署修订硝基吡啶的残留限量 (85 FR 4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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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8-12 02:13:44  来源:美国环境保护署  浏览次数:6069
核心提示:美国环境保护署修订硝基吡啶在多种食品中的残留限量
发布单位
美国环境保护署
美国环境保护署
发布文号 85 FR 48651
发布日期 2020-08-12 生效日期 2020-08-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法规 专业属性 限量相关
备注  
美国环境保护署修订硝基吡啶在多种食品中的残留限量。该法规修订硝基吡啶在甜菜、糖和甜蜜中的残留限量为0.5ppm;在糖用甜菜的根部的残留限量为0.3ppm;在糖用甜菜顶部的残留限量为0.7ppm;在油菜籽的残留限量为0.3ppm;在块茎与球茎类蔬菜(作物亚组1C)的残留限量为0.6ppm。
   美国环境保护署修订硝基吡啶的残留限量.PDF
 地区: 美国 
 标签: 环境保护 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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