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20〕123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20〕123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8-05 09:24:15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2999
核心提示: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优化营商环境,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促进贸易便利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研究制定了《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改价格规〔2020〕1235号
发布日期 2020-08-04 生效日期 2020-08-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
 一图读懂 | 《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厅(局、委)、国资委、口岸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优化营商环境,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促进贸易便利化,我们研究制定了《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现印送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 务 部

    国 资 委

    海 关 总 署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7月29日

    附件:

 地区: 中国 
 标签: 价格 进出口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3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