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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20〕1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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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8-05 09:24:15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2817
核心提示: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优化营商环境,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促进贸易便利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研究制定了《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改价格规〔2020〕1235号
发布日期 2020-08-04 生效日期 2020-08-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
 一图读懂 | 《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厅(局、委)、国资委、口岸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优化营商环境,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促进贸易便利化,我们研究制定了《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现印送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 务 部

    国 资 委

    海 关 总 署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7月29日

    附件:

 地区: 中国 
 标签: 价格 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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