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对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关于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态化疫情防控等

对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关于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态化疫情防控等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18 08:22:03  来源:中国人大网  浏览次数:1629
核心提示:8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财政部部长刘昆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共有51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对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8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财政部部长刘昆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共有51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对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经济稳步恢复、结构持续优化,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改革开放继续深化,人民生活得到有力保障,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大家指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大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大家强调,下半年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改革开放,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深刻把握经济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
 
    部分出席人员提出,当前我国发展外部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经济运行内外压力叠加、新老问题交织,既要坚定信心,又要冷静判断,把握准经济发展的形势。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当以底线思维加强对中美关系变化的预研预判,做足长期准备。有的出席人员认为,今年突出了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强调抓好“六稳”、“六保”,没有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提出具体目标,应当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两手都要抓、都要硬的思想,以科学合理的机制安排为复工复产创造条件。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今年将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下半年的经济工作应注重与“十四五”时期发展以及2035年远景目标相衔接,平衡好经济复苏与推进结构优化调整之间的关系。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对当前特殊情况,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发挥国有企业主力军作用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应注重维护和发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活民间投资,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的积极性。有的出席人员认为,上半年货币政策为市场、企业、个人提供了更多现金流,支持了经济企稳回升,建议密切观察近期房地产、股票、债券等市场的变化迹象,增强调控前瞻性、精准性、主动性,把握好流动性投放的力度和节奏,着力为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二、完成好今年的收官、攻坚任务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收官之年,目前完成情况总体符合预期。报告提出单位GDP能耗降低等个别指标完成需付出更大努力,对此问题应客观看待,建议要实事求是,防止再出现为保证完成能耗指标而强行对企业拉闸限电的现象。有的出席人员提出,深度贫困地区是脱贫攻坚的难点。建议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更大的力度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加大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政策倾斜,强化监督考核。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应保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围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部署一批污染治理项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坚决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部分出席人员指出,应进一步加大稳就业工作力度,出台更为积极有力的促进就业政策措施。有些出席人员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公共就业服务,推动重点就业人群和劳动需求方更有效地匹配对接,通过创造公益性岗位、进行培训等形式对特殊困难人群予以直接帮扶。有的列席人员建议对就业形势进行更加深入认真的分析研判,确保政策最大程度惠及失业人群。
 
    四、全力以赴保市场主体
 
    有些出席人员认为,应分业施策做好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和自主修复工作,千方百计保住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基本盘。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持续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地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特别是落实平等产权保护原则,突出司法保护这个重点,由公安机关、监察委、法院、检察院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清理整治非法查扣企业和私人合法财产、利用司法手段介入市场竞争等突出问题,坚定民营企业投资发展的信心。有的出席人员建议,以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和容错责任追究制度为重点,加快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增强国有企业主动作为的动力。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进一步强化助企纾困政策的精准性和落实力度,注重“多予”和“少取”双管齐下帮助企业,不仅从资金、补贴、项目、准入等方面给予支持,更注重采用普惠性的扶持措施。有些出席人员指出,应下决心建立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机制,完善和细化银行考核机制和尽职免责制度,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五、积极扩大有效需求,畅通供需循环
 
    有些出席人员认为,应坚定不移扩大内需,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有些出席人员建议,应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注重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放大作用,提高投资计划执行力度和效果。
 
    有些出席人员认为,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格局,应当坚持继续深度融入国际大循环,同时加强国内产业对核心环节和关键部位的掌控。建议从供给和需求双侧发力推动构建国内大循环,供给侧聚焦产业链,攻克“卡脖子”技术,打通产业链供应链的“堵点”、“断点”,推动构建完整的产业内循环。需求侧注重积极引导国外消费回流,清除消费壁垒,畅通消费内循环。
 
    有些出席人员认为,应继续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当前压力倒逼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坚持私人消费和公共消费双重发力来扩大内需,在经济前景不确定、私人消费意愿下降背景下,重点加大公共医疗卫生、教育科技等事关长远的公共支出;研究把握私人消费发展新趋势,努力促进服务消费、数字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有些出席人员提出,网络消费的形式和业态越来越多、领域越来越宽,但目前城市建设规划、商业住宅设施等都还不适应这一趋势,建议加强对新兴消费业态问题的专题研究,加强对扩大消费各项政策的顶层设计。
 
    有些列席人员提出,外贸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应继续加大对外向型企业的帮扶力度,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加大金融支持,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支持办好线上线下的专业展会,鼓励帮助外贸企业多接单,继续扩大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加快扩大对外开放力度,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再新设立一批自贸试验区,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已经成熟的政策措施,让更多地区和企业受惠。
 
    六、加快科技创新步伐
 
    有些出席人员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报告中对产业链供应链谈得较多,对创新链讲得比较少。应紧紧扭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不放松,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加快推进科技创新。(1)进一步改善高校科研环境,改革高校科技创新机制,强化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2)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统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技术力量,进一步畅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的渠道,缩短研究和转化周期。(3)科技创新2030重大专项实施整体上偏慢,应加快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和研发支持力度。
 
    七、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有些出席人员强调,越是面对困难,越要把农业办好,首先是要抓好粮食生产。(1)粮食品种存在结构性失衡。比如小麦库存充裕、今年又获增产,然而市场小麦价格上涨很快,明显高于国家最低收购价。(2)进口食用植物油、糖、猪肉、乳制品总量持续增加,当前世界范围内的疫情还在发展,可能会影响我国重要副食品供应。(3)对油菜等主要油料作物实行保护价收购,激励农民种植积极性,提高食用油自给率。
 
    八、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有些出席人员建议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建设提升纳入新基建范畴,尽快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公共卫生资源和设施布局。(1)加强各级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应急设施设备配置,推进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提升应急管理医疗救治能力。(2)推进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急诊、住院部和医技科室等业务科室改造升级,足额配备传染病床位,提高重症监护(ICU)床位占比,加强药品和医疗防护物资储备。(3)加强中医药科室建设,加快中医药应急救治设施设备与人才技术储备,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救治中的独特作用。(4)大力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学中心建设,合理布局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完善医学中心与疾控中心协同工作机制。(5)全面实现医用废弃物收集、分级分类无害化处理。
 地区: 中国
 标签: 委托 粮食安全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