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农业农村部下发紧急通知加强海参养殖用药监管

农业农村部下发紧急通知加强海参养殖用药监管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20 10:47:12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801
核心提示:为切实加强海参养殖用药监管,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使用农药和禁用药、销售原料药以及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农业农村部17日下发《关于加强海参养殖用药监管的紧急通知》,组织各地开展海参养殖违法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为切实加强海参养殖用药监管,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使用农药和禁用药、销售原料药以及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农业农村部17日下发《关于加强海参养殖用药监管的紧急通知》,组织各地开展海参养殖违法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7月17日至8月31日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对海参养殖使用敌敌畏等农药、孔雀石绿等禁用药、氧氟沙星等停用药和假、劣兽药,以及无证经营兽药、销售原料药给养殖者和销售假、劣兽药等行为,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摸底清查。要深入实施药残监控和监督抽查,开展养殖环境药残检测,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药、售药行为严厉打击,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严厉整肃海参养殖用药和兽药经营市场秩序。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快健全海参用药日常监管机制,认真查找日常监管工作中的漏洞和短板,加快建立长效机制。要指导养殖者推行水产健康养殖,自觉规范海参养殖日常生产、用药行为,同时加强对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执法巡查。积极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广泛向海参养殖者普及法律知识,警示其禁止使用农药,假、劣兽药和禁用药,教育兽药经营者不销售原料药给养殖户,不销售假、劣兽药。
 
    农业农村部将调度、督导各地整治情况,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