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市(州)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我省在梅花鹿养殖生产过程中,因追求鹿茸高产,种间杂交和品种退化现象严重,纯种资源持续减少。为保护我省梅花鹿纯种资源,省局研究决定,委托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组织开展吉林省梅花鹿良种登记,建立全省梅花鹿良种资源信息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依据《种畜禽管理条例》、《优良种畜登记规则》、《中国梅花鹿种鹿标准GB/T6935-2010》要求,在全省现有7个品种(系)共28个梅花鹿良种场(附件1)中筛选符合中国梅花鹿种鹿标准(GB/T6935-2010)优质纯种梅花鹿进行登记。
二、登记条件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梅花鹿种鹿可申请登记:
1、三代系谱记录完整;
2、本身含梅花鹿纯种基因在 96.8%以上;
3、口蹄疫、布病、结核病检测均为阴性;
4、种公鹿综合评定为特级或一级(附件2)。
三、登记内容
梅花鹿良种登记实行一畜一卡制,登记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场(小区、户)名、品种、类型、个体编号、出生日期、出生地、综合鉴(评)定等级、登记时间等基础信息。
2.系谱信息:三代系谱完整,并具有父本母本生产性能或遗传力评估的完整资料;
3.外貌特征:头部正面、臀部及左、右体侧照片各一张;
4.生产性能:按种畜登记卡的内容进行登记;
5.产茸性能:年龄、锯别、茸别、茸重等;
6.繁殖性能:繁殖相关信息;
四、登记方法
1.本次登记采取自愿登记,申请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向受托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提交梅花鹿良种登记申请表(附件3)。
2.受托单位到现场审验梅花鹿种鹿系谱,进行纯种检测和疾病检测。
3.对合格的梅花鹿种鹿佩带电子耳标和植入电子芯片,并进行书面信息登记。
4.发布登记结果公告。
5.印制《优良种鹿证书》(1鹿1证)。
对提出申请但没有纳入全省梅花鹿良种资源信息库公告的鹿只,由受托单位负责解释。
五、要求
做好良种登记工作是对我省梅花鹿纯种资源保护和利用客观需求,也是实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望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要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梅花鹿良种登记工作落实落细。
联系人:邢秀梅 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
联系电话:13844630688
联系人:尚丽元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加工处
联系电话/传真:88906693
2.梅花鹿种鹿等级评定标准
3.梅花鹿良种登记申请表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