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进入“依法提升、深耕细作”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为深入推进全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全面提升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成效,现将《2020年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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