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docx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pdf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各技术实施单位、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对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机构技术水平,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省市场监管局根据社会关注热点及年度工作重点,决定将消杀用品(含氯消毒剂)检验、乳粉中蛋白质检验、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验、水质检验、土壤中重金属含量的测定、合金钢化学分析检验等6类检验检测项目,作为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实施项目。目前,我局已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的方式确定了相关项目的技术实施单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是已通过资质认定,并具备《2020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清单》(简称《清单》,见附件)其中一项或多项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同一家检验检测机构若有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地址,其具备相应能力的分地址,都必须分别参加;其他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加。上述检验检测机构应主动联系《清单》的各技术实施单位,报名参加相关项目的能力验证。
二、各技术实施单位要按照《清单》提前做好相关项目能力验证的准备工作,包括有关实施细则、能力验证样品、工作方案、参加检验检测机构名单确认等,并认真做好结果的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
1.请各技术实施单位于 2020年6月19日前完成样品制备,并联系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完成技术实施方案下发、样品发放(取样)等工作。
2.请各技术实施单位采取干扰样、平行检测等各类措施保障数据准确可靠,务必于样品发放后的96小时内开始汇总检测数据结果。
3.请各技术实施单位于7月31日前完成第一次能力验证,编写能力验证结果报告,报送省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处。第二次能力验证工作另行通知。
三、各市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做好能力验证的协调工作,协助技术实施单位督促辖区内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按规定及时参加能力验证,并做好后处理的跟进和落实等工作。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处或能力验证技术实施单位联系。
附件:2020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清单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7日
附件:2020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清单
序号 |
能力验证项目 |
验证参数 |
验证标准 |
技术实施单位 |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1 |
消杀用品(含氯消毒剂)检验 |
有效氯含量、pH值 |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GB/T19106-2013《次氯酸钠》、GB/T36758-2018《含氯消毒剂卫生要求》 |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联系人:张娟 于燕萍 电话:0531-8811879518615607327 |
2 |
乳粉中蛋白质检验 |
蛋白质 |
GB 500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联系人:李新玲 张喜琦 电话:0531-81216378 81216375 18678782173 |
3 |
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验 |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 |
《动物源产品中喹诺酮类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0366-2006) |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验技术研究所 |
联系人:邓立刚岳晖 电话: 0531-666590070531-66659267 15288872787 http://www.iqstap.cn |
4 |
水质检验 |
化学需氧量 |
HJ 828-2017《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联系人:郑鹏 电话: 0531-82667400 15688896298 报名网址 http://www.sdim.cn/(悬浮窗口) |
5 |
土壤中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
铅、镉、铜、锌 |
GB/T17140-1997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小丽章金 电话:0755-3368423818002576621 0755-3363508918995657238 |
6 |
合金钢化学分析检验 |
碳、硅、锰、磷、硫 |
GB/T4336-2016 国家标准《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
山东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向阳 刘伟 支浩 电话: 0531-88593053 88593039 13658636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