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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模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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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5-25 10:18:18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095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本市于2020年5月25日全面推行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模式。
发布单位
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5-22 生效日期 2020-05-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本市于2020年5月25日全面推行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人在本市开办企业涉及的申请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含税务Ukey)、就业和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预约银行开户等事项,通过登录“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电脑PC端:网址https://air.scjgj.gz.gov.cn/;微信端:小程序搜索“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一表填报全部申办信息,一次提交,上述事项均无需另行单独办理。各部门在平台同步联办上述业务,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最快0.5天办结。
 
  二、申请人通过“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成功办理上述业务,收到短信提示后,可到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办企业“一窗通取”专窗,按申办情况免费领取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税务Ukey等“大礼包”。就业和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同步完成,无需另行申请办理。平台提供预约银行开户服务。
 
  三、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随时查询各业务事项办理进度和结果。
 
  四、申请人在收到平台发送的成功办理短信提示之日起超过6个月不领取“大礼包”等实体办件结果的,有关部门将依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相关规定作撤回申请处理。
 
  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0年5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地区: 广州市 
 标签: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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