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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启动2020年打击水生野生动物违规活动专项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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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4-14 08:45:57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2817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及《“中国渔政亮剑2020”山东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部署要求,4月8日,我省制定印发了《2020年山东省打击水生野生动物违规活动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从4月中旬起至今年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水生野生动物违规活动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单位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4-13 生效日期 2020-04-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及《“中国渔政亮剑2020”山东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部署要求,4月8日,我省制定印发了《2020年山东省打击水生野生动物违规活动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从4月中旬起至今年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水生野生动物违规活动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是在巩固前期水生野生动物管控成果的基础上,深入落实“亮剑2020”系列行动的一项重大行动。专项行动将以从重从严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活动为着力点,集中力量深入排查非法人工繁育饲养水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全面清查展演展示、经营销售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活动,严厉查处无证或超越行政许可范围从事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和利用活动,规范经营利用行为,斩断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非法活动链条,切实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维护生态安全。
 
    自新冠疫情防控以来,我省先后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通知》、《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的紧急通知》,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管控的通知》和《关于严格加强水生野生动物饲养管控和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从人工繁育场封控隔离、暂停展示展演、开展执法检查、规范收容救护、加强预警防控,启动水生野生动物饲养情况日报告制度,实行每日“零报告”等方面,落实严控措施,全面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管控管理。截至4月5日,全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执法机关累计开展执法联动1183次,出动执法人员15500人次,检查重点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展演场馆及经营场所12378处,封闭隔离饲养、展演场所461处,停业整顿75户,查办违法9件。
 
    下一步,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将进一步采取规范管理、强化执法、扩大宣传等有针对性的措施,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地区: 山东 
 标签: 农业 动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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