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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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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3-27 14:23:47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1665
核心提示:为强化对全省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江西省2020年农资打假计划安排,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制定《江西省2020年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3-26 生效日期 2020-03-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2020年全省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任务分配表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江西省2020年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3月20日
 
    2020年全省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实施方案
 
    为强化对全省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江西省2020年农资打假计划安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执法抽检按照“统一组织、委托实施、任务到点、及时送检、分批报送”要求,由厅执法监督处负责组织实施,委托有关市、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抽样和送检任务,被抽样地执法机构积极配合,委托有关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样品检测任务。在全省范围内采取随机抽检和重点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抽检,高效运用抽检成果,推行检打联动,快速查办违法产品,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
 
    全省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共安排2000批次,其中种子120批次、农药820批次、肥料210批次、兽药340批次、饲料510批次,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工作,充分认识执法抽检的重要性。充分运用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成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经费和装备保障,依法依规抓好实施,确保执法抽检任务高质高效完成、结果运用到位,并及时总结报送厅执法监督处。
 
    二要明确抽检重点。近2年被农业农村部列入监督抽查通报、省内有被举报记录、群众反映强烈和受过行政处罚的企业及其产品以及抽检时被标称企业否认的产品,应列为抽检重点。农资使用环节重点从生产企业直接购进的产品中抽样。所有样品严格按照规定项目检测,承担抽样任务的单位不得擅自要求检测机构删减检测项目。
 
    三要严格规范抽样。各承担单位抽样时,须规范填写各类抽样单,每个样品不得少于规定的重量(数量),小包装产品须将一个原包装袋与送检样品一起封装。抽样过程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全过程记录,认真查阅生产、销售台账,固定被抽样产品数量和生产、销售凭证等执法证据,所有证据一式两份,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属地执法机构各留一份。抽样时属地执法机构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对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直接查处。
 
    四要强化成果应用。各检测机构对样品检测结果应出具3份检测报告,分别寄送到承担抽样任务的执法机构(负责检测结果汇总)、被抽样单位属地执法机构(负责在法定期限内送达被抽样单位)和厅执法监督处。各承担抽样任务的单位在单个品种抽样任务结束后15日内将检测结果汇总报送厅执法监督处,经统计分析后报省厅公布检测结果。推行检打联动,对抽样检测的不合格产品,省厅将组织属地农业农村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如遇案情复杂、违法行为跨区域、社会影响恶劣等案件,应向厅执法监督处报告。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须通过江西农业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办理,查处结果于10月31日前填报汇总表报送。如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须迅速移送公安,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情况发生。对于不落实上述有关要求的,今后不再安排承担抽检任务。
 
    五要明确经费使用。本次执法抽检所需费用由省厅在相关经费中列支。其中,种子和兽药的检测费用由省厅直接拨付给承检机构,各承担抽检任务单位无需再支付检测费。
 
    抽检具体任务和细则要求由厅执法监督处另行通知。厅执法监督处联系人:欧阳柳,0791-86188671;刘麟,0791-86219719(种子、农药、化肥部分);张舒,0791-86216516(兽药、饲料部分);邮箱:zfzdzfyk@126.com。
 
    附件:2020年全省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任务分配表
 
    附件
 
    2020年全省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任务分配表

序号

承担单位

种子

农药

肥料

兽药

饲料

负责事项及抽检区域

1

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0

0

0

0

0

配合全省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做好兽药的执法抽检工作;承担340批次兽药样品的检测任务。

2

新余市种子管理局

0

0

0

0

0

配合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做好种子的执法抽检工作,承担100批次种子样品的检测任务。

3

南昌市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10

20

0

20

20

赣州市辖区内所有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经营门店和使用(种植、养殖)大户,原则上不包含已经安排了县级执法机构抽检的地方(但可以在属地市级执法支队统筹安排下对农业比重大的县、区重复抽检,但不能对已被抽检过的单位重复抽检)。下同,不再重复列出。

4

九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0

20

20

20

20

萍乡市。

5

景德镇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0

10

10

10

10

上饶市。

6

萍乡市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10

40

20

30

30

九江市。

7

新余市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0

20

0

0

10

鹰潭市。

8

鹰潭市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0

0

10

0

10

新余市。

9

抚州市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5

30

10

20

20

上饶市。

10

宜春市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0

30

0

20

0

吉安市。

11

上饶市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10

10

0

20

20

抚州市。

12

吉安市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10

30

20

40

30

宜春市。

13

赣州市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40

10

0

20

40

南昌市,其中,20个种子样品进行真实性检测(检测费用按2500元/批次)。

14

南昌县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20

0

0

0

南昌县辖域内的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经营门店和使用(种植、养殖)大户。下同,不再重复列出。

15

新建区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10

20

0

0

20

新建区。

16

瑞昌市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10

0

0

20

瑞昌市。

17

都昌县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30

0

20

20

泰和县、吉安县。

18

庐山市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20

20

10

20

高安市、上高县。

19

武宁县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10

0

10

30

永修县。

20

乐平市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30

0

20

20

德兴市、婺源县。

21

浮梁县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30

0

10

20

余干县、万年县。

22

余江区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30

0

10

0

金溪县。

23

兴国县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30

0

10

10

宁都县。

24

安远县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20

0

0

0

龙南县。

25

于都县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0

0

0

20

瑞金市。

26

宁都县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20

0

10

10

兴国县。

27

瑞金市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20

0

0

0

会昌县。

28

高安市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20

0

0

20

樟树市。

29

万载县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20

0

0

0

铜鼓县。

30

婺源县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20

0

0

30

乐平市。

31

铅山县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20

0

0

0

横峰县。

32

德兴市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20

0

10

10

玉山县。

33

吉安县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30

10

0

0

万安县。

34

吉水县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15

20

0

0

0

乐安县。

35

新干县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10

0

0

0

峡江县。

36

峡江县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20

0

10

20

新干县。

37

永丰县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20

20

0

10

宜黄县。

38

泰和县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30

10

10

20

兴国县、石城县。

39

万安县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0

20

0

0

赣州市城区。

40

安福县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20

0

0

0

永新县。

41

永新县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20

10

0

0

遂川县。

42

井冈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0

20

10

0

0

井冈山市。

43

乐安县农业综合

行政执法大队

0

20

20

10

0

永丰县。

合计

120

820

210

340

51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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