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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稳妥做好战疫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重点工作的函 ( 农质安(溯)函〔202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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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2-25 05:12:05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3649
核心提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发布关于积极稳妥做好战疫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重点工作的函,对积极稳妥做好战疫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重点工作进行说明。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发布文号  农质安(溯)函〔2020〕29号
发布日期 2020-02-21 生效日期 2020-02-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区、市)农业农村厅(局、委)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主管处(局、办、站、中心):
 
    当前正处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攻坚期和复工复产的恢复期,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和复工复产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农业农村部党组召开会议,强调以疫情防控为重点统筹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近期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0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纳入农业农村部2020年重点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农业农村部党组决策部署,各地要一手抓防疫工作不放松,一手抓重点工作不松懈,为确保战疫期间追溯重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积极谋划、部署全年工作。一年之际在于春,在抓好防疫工作的基础上,各地要不等不靠不缓,实事求是,精心谋划、精心部署,统筹抓好重点工作推进,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各地要结合政策实际和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定2020年追溯全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提出切实可行措施,明确任务分工,敢于担当、毫不松懈地做好2020年追溯各项工作,当前能立即推动的要迅速行动,当前不具备条件的,待疫情结束后,立即组织实施。
 
    二、积极推进平台应用。在战疫期间,各地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绩效管理,加快推进国家追溯平台全面推广应用,大幅提高企业主体注册率和标志使用率。做好账号统计查验和结果通报工作,对于国家追溯平台账号尚未组织发放到位的地区,应尽快行动,做到机构类账号应发尽发,企业类账号应审尽审。充分发挥质量追溯在保安全保供给方面的作用,驰援疫区的农产品应优先考虑可追溯性,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社会全局稳定作出贡献。
 
    三、积极推动互联互通。中央1号文件、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和部质量安全中心1号文件将推进部省平台对接和农产品追溯体系互联互通作为2020年重点任务,质量追溯要坚持全国一盘棋,上下联动。已申请对接的省份请严格按照平台对接总体方案、对接指南、对接标准总体部署要求,加快省级追溯平台接口开发,为与国家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业务融合创造有利条件。疫情结束后,国家中心将组织技术力量进行业务技术对接,坚决做好对接硬任务。
 
    四、积极探索合格证与追溯衔接机制。积极贯彻落实《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要求,在调度总结地方经验基础上,完善国家追溯平台功能,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模式,建立合格证与质量追溯衔接机制,减少企业重复操作,实现质量合格承诺与全程追溯一体化运行。
 
    五、积极推广线上服务。战疫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减少不必要的部署会议和现场检查次数,各地要转变监管工作方式,加快适应信息化工作方式,充分依托国家追溯平台和地方追溯平台线上功能,线上调度主体注册、质量追溯、基地巡查、检验检测、日常执法等各类信息,通过线上数据分析,精准定位薄弱环节和薄弱地区,对薄弱环节和薄弱地区实施定向指导和服务。
 
    各地要按照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总体部署要求,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统筹疫情防控和追溯重点工作,积极推进2020年追溯各项重点工作。工作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国家中心联系。联系人:质量追溯处郭征同志。电话:010-59198539;传真:010-59198550;邮箱:ncpzlzs@126.com。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20年2月21日
 
    附件:
 
 地区: 中国 
 标签: 农业 产品质量 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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