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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市监函〔202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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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2-15 14:36:00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24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监管方式常态化,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冀市监函〔2020〕41号
发布日期 2020-01-20 生效日期 2020-01-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
1.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全系统)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省本级)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监管方式常态化,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全流程整合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各业务条线双随机抽查工作,做到“应联尽联”,实现市场监管系统内部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规范化,全系统年度抽查企业占比达到5%以上,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一单两库”。省局各业务条线要对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第一版)》(冀市监函〔2019〕255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本业务条线的监管事项,将适用“双随机”方式监管的事项,全部纳入到《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做到监管事项“应纳尽纳”;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要求,结合监管特点和需求,将各业务条线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对象,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上通过贴标签、批量导入等方式,进行分类标注,做到监管对象“应纳尽纳”;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全部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并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进行分类标注,提高人员匹配的精准性和随机抽查的高效率。本着“谁建立、谁管理”的原则,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
 
  (二)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省局的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实际与工作需求,统筹制定本地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工作计划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确保符合各业务条线上级工作的要求,还要符合监管重心下移的要求,合理统筹省、市、县(区)的任务占比,在确保完成年度抽查企业占比5%以上的任务目标(含省局的计划安排)的前提下,不能忽略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2020年1月底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完成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以确保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要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按照程序实施随机抽查检查。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对每次抽查制定的工作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所涉及到的抽查对象范围和检查事项,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取的过程要确保公开、公正。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四)提高抽查检查的精准性和结果的公示与运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以信息化为支撑,以市场监管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大数据分析和信用分类监管为手段,积极探索提高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提升“双随机”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和震慑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省局将在每次抽查任务结束后20个工作日,从后台调取各市抽查结果公示情况,予以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五)做好随机抽查的后续处置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随机抽查工作后续处置力度,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限期整改落实。涉及相关部门的要及时抄告、移送,交由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每次抽查结果录入完成后,将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省局将把后续处理反馈情况做为对各地年度考核指标。
 
  (六)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舆论宣传,及时总结推广上报先进经验做法,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展示市场监管部门公正、廉洁、依法、审慎监管的良好形象,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下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在年度培训计划中安排好随机抽查业务培训,提升一线执法检查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作为牵头部门,各地要充分认识到随机抽查是一项新的监管理念和方式,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务必抓好对各部门的规范化建设的培训指导检查力度,不断强化工作流程,真正做到依法行政、阳光执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抽查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本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搞好统筹协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机构改革的整体效应,强化工作融合,完善条线监管,做好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整体推进。要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络,密切协同配合,真正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市局要加大对县(市、区)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召开会议调度,定期深入基层督导调研,确保工作扎实推进。省局将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适时组成督导组到各市开展督导检查,查找问题不足,督促整改落实,并将督查情况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四)注重情况反馈。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及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对抽查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应及时反馈省局。
 
  联 系 人:王燕
 
  联系电话:0311-67568163、67568161(传真)
 
  电子邮箱:hebgsjq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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