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蔬菜水果生产采收管理与促销引导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蔬菜水果生产采收管理与促销引导工作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2-11 17:06: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3020
核心提示: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客商往来停滞,采收人工短缺,我区晚熟柑桔销售遇到较大困难,部分冬菜采摘销售也受到一定影响。当前,大量冬菜采收在即,晚熟柑桔已进入完熟采收期,若不能及时采收销售,不仅造成菜农果农重大经济损失,而且影响到蔬菜连茬生产和柑桔春季开花与座果,进而影响全年产量。为做好果菜生产管理和有序销售,确保全年蔬菜、水果产业增产增收,现就加强蔬菜、水果生产采收管理与促销引导工作进行通知。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2-11 生效日期 2020-02-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客商往来停滞,采收人工短缺,我区晚熟柑桔销售遇到较大困难,部分冬菜采摘销售也受到一定影响。当前,大量冬菜采收在即,晚熟柑桔已进入完熟采收期,若不能及时采收销售,不仅造成菜农果农重大经济损失,而且影响到蔬菜连茬生产和柑桔春季开花与座果,进而影响全年产量。为做好果菜生产管理和有序销售,确保全年蔬菜、水果产业增产增收,现就加强蔬菜、水果生产采收管理与促销引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兼顾,搞活流通
 
    各地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以及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交通顺畅及“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的紧急通知》要求,在确保严防疫病扩散的情况下,拆除不必要的障碍,让蔬菜、水果出得了村,入得了城。
 
    二、强化沟通,畅通渠道
 
    各地要加强调度,全面掌握辖区内蔬菜、水果生产情况,了解生产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对经营主体开展帮扶工作,在外出不便的情况下,通过电话、微信以及网络等平台,主动加强与销区大型超市、采购平台、连锁营销商等客商的联系,搭成购销意向。要争取商务、供销等部门支持,努力将蔬菜、水果纳入国家粮、肉等同类产品采收计划和供应渠道,争取商务部门帮助组织各大批发市场采购商开展果蔬产品采购。有条件的地方,要补贴支持本地蔬菜、水果有关主体进行公益性捐助和促销宣传活动,扩大产品影响与消费需求。
 
    三、村自为战,安全采运
 
    各蔬菜、水果主产区要转变请人采收的习惯,充分利用返乡农民工,通过村自为战互助采收。在疫情防控允许的前提下,组织采收、分选、包装和运输。人员要全程防护作业、分散作业,尽量使用自动分选包装生产线,既要尽可能减少人员直接接触,又要保证产品的质量。
 
    四、盖膜留树保鲜,分期分批采收,延长供应期
 
    对晚熟柑桔产品,气温在20℃以下的雨天,盖膜避雨留树保鲜;采收时,先采顶部的果,后采下部的果;先采外围的果,后采内膛的果;先采大果,后采小果。在缓解、恢复树势的前提下实现有效的留树保鲜,延长供应期。当气温高于20℃后要及时揭膜。
 
    五、科学贮藏保鲜,调节供应期
 
    (一)蔬菜产品。采收前,可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生长素类物质或植物生长抑制剂喷洒叶片,以抑制各类蔬菜贮藏期间的萌芽,有效防止脱帮落叶,延缓蔬菜衰老变色和腐烂变质,延长贮藏期,提高保鲜效果。来不及销售的应及时进入冷库冷藏,冷库不足的应置于阴凉干燥处存放,注意及时清理掉老叶和腐烂叶。
 
    (二)晚熟柑桔产品。当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未来得及销售的果实,要及时采收进行贮藏保鲜。一是连续3天以上日平均温度25℃以上;二是果实开始出现浮皮现象;三是严重影响果树抽蕾。采收时,除病果、次果、浮皮果外,一次性采收下树,采收后经消毒、预冷处理,进入冷库贮存,最好选择恒温的气调库进行贮藏,出库销售时再进行分级、包装。
 
    六,加强田间管理,抓好春季生产
 
    (一)蔬菜生产。一是要及时清理田间的腐烂蔬菜,减少病原传播。二是在低温冻害来临前,可用稻草或地膜覆盖,以减轻冷害;要清沟排水,降低田间湿度,预防渍害对根系的伤害;对受冻害的叶片、空心茎植株,在回暖后要及时摘除,并进行中耕松土除草,但切忌雨天进行,以免造成伤口腐烂。
 
    (二)水果生产。果园完成果实采收后,将枯枝、病虫枝、交叉枝、骑马枝、废弃果、烂果清理出果园,及时用杀虫杀螨剂和杀菌剂进行1—2次清园,并且在抽蕾前施完腐熟的有机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地区: 广西 
 标签: 销售 农业 水果 蔬菜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3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15)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51)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