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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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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2-08 09:27:35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浏览次数:1078
核心提示: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2-07 生效日期 2020-02-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有农业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全力以赴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确保蔬菜、肉蛋奶、粮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农业农村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努力落实好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职责,充分认识保供给既要保数量也要保质量保安全,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协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坚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以禁用药物为重点,强化监管
 
  要加强高毒农药管理,对现存的高毒农药品种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严查农药隐性添加其他成分。要重点解决“菜篮子”产品特别是鲜叶菜农药残留超标、禽蛋产蛋期禁用药物检出和牛羊肉“瘦肉精”等突出问题,杜绝使用禁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督促生产者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避免因追求速度和产量而盲目用药,防止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从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负责的高度,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抓实抓细,决不能因市场急需而忽视质量安全,决不能在关键时期给疫情防控大局添乱。
 
  二、净化源头,严打假劣农资
 
  疫情防控期间,各区农业农村委要进一步保障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同时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不给假劣农资可乘之机。要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对农资供应的影响,针对性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风险提示,引导农民从正规渠道订购农资。要尽快推动农资企业恢复生产,避免畜禽“断粮”、贻误农时,影响农产品生产和供给。要结合春耕生产使用量大的重点品种,谋划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和假劣农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让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
 
  三、加强监测,深入排查风险隐患
 
  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疫情发展趋势,灵活调整监督检测开展方式,有针对性的统筹落实好2020年第一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和风险监测任务,确保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心中有数。要充分发挥乡镇基层检测点和各放心农产品基地快检室作用,利用快速方法加大检测比例。市、区两级监管部门要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保持监测不断档,按照就近原则组织开展抽样,对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生产供应量大、外采农产品多的重点生产经营主体和存在较高风险隐患的重点农产品,提前开展监测,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醒谨慎安全上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等承担任务的检测机构要努力提高检测效率,快速上机、快出结果、快报情况,体现应急状态下风险监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对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样本要第一时间向市农业农村委报告,及时依法通报、处置,坚决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同时要严格实施“问题链”跟踪管理,针对问题农产品落实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从根源消除风险隐患,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推动合格证制度落实,规范产品追溯标识
 
  合格证制度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既减少人员接触又压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各区要指导生产者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主动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承诺,努力做到基地上市产品带证销售。要充分利用放心农产品追溯平台,规范企业产品加贴追溯标识,实现上市农产品凭二维码查询全程可追溯。
 
  五、增加放心农产品、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各区农业农村委要积极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保供,指导放心农产品生产基地、“二品一标”产品生产企业等生产主体加快恢复生产,为市民提供更多优质放心农产品。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对需要办理续展的绿色食品企业、基地和检测机构,证书有效期顺延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六、严格应急值守,坚持信息报送
 
  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防控力度,切实提高应急能力。要强化应急值守,避免出现监管漏洞。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周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周报表。
 
  七、加强宣传,科学引导生产和监管
 
  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动生产经营者更好落实主体责任,农业农村部制作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操作指南》(微信版及视频版),各区可在邮箱tjsnwzjc@163.com下载,密码123456,也可在市农业农村委网站下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短信微信、电视广播、网络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村入户到田头,让每一位生产经营者都能够紧绷质量安全这根弦,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农业稳产保供贡献积极力量。
 
  2020年2月7日
 地区: 天津 
 标签: 农业 感染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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