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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扩大进口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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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2-06 16:29:18  来源:商务部  浏览次数:132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扩大医疗物资和生活用品进口,保证国内供应,2月3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积极扩大进口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商务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2-05 生效日期 2020-02-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扩大医疗物资和生活用品进口,保证国内供应,2月3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积极扩大进口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扩大进口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协调力度,做好衔接沟通,落实落细责任,扩大医疗物资及生产原料进口,积极利用进口增加国内肉类等农产品市场供应,充分发挥外贸新业态优势,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扩大进口有关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商务部会同相关商协会,积极做好有关国外供货商和国内进口企业信息服务工作,已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供14个国家(地区)的51个医疗物资供货商或供货渠道信息。
 地区: 中国 
 标签: 感染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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