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大办公厅、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鲁司〔2019〕37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对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
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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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鲁农法字〔2020〕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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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0-01-22 | 生效日期 | 2020-01-22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附件:
1.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废止的相关法规为:
山东省农业植物省间调运检疫签证授权管理办法
山东省农作物病虫预测预报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2.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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