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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鲁农法字〔20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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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1-22 11:08:35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920
核心提示:根据省人大办公厅、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鲁司〔2019〕37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对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
发布单位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鲁农法字〔2020〕1号
发布日期 2020-01-22 生效日期 2020-01-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
1.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废止的相关法规为:
山东省农业植物省间调运检疫签证授权管理办法
山东省农作物病虫预测预报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2.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大办公厅、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鲁司〔2019〕37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对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
 
    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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