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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省实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便携式移动出证工作的函 (农办医函〔2018〕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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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05 16:11:1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938
核心提示: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同意江苏省实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便携式移动出证工作。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办医函〔2018〕28号
发布日期 2018-09-10 生效日期 2018-09-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检验检疫
备注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省实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便携式移动出证工作的函(农办医函〔2018〕28号)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你委《关于我省动物检疫实施便携式移动出证工作的请示》(苏农牧〔2018〕3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全省推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电脑端出证与移动出证双轨制,并使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检疫专用章及官方兽医签名的电子签章。便携式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的内容及填写应符合《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44号)规定,并应留存纸质存根,不得以电子文档代替纸质文档存档。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8年9月10 日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省实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便携式移动出证工作的函(农办医函〔2018〕28号)
 地区: 中国 
 标签: 农业 动物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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