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发〔2019〕30号)精神,根据厅党组会议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我厅作为牵头单位的工作任务,请各处室、单位进一步细化措施,并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细化措施材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厅安监处王荐婷协同账号。
联系人:王荐婷,联系电话:2182772。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