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意见》(琼府办〔2017〕172号)要求,我厅对2011年以来的农业行政处罚权以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修订,现予通告(详见附件)。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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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琼农字〔2018〕18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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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12-24 | 生效日期 | 2018-12-24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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