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令》 总统令第29810号(韩语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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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暂无 | 发布文号 | 总统令第298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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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9-06-04 | 生效日期 | 2019-06-12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备注 | 《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令》以规定《畜产品卫生管理法》所委任的事项及其实施所需的事项为目的。本实施令主要内容有家畜的屠宰、处理及挤乳标准;畜产品的暂时性标准及规格的认证;出口商卫生证明的发放;屠宰场以外的场所屠宰、处理家畜的申报等;卫生管理标准等;安全管理标准的制定、运行;家畜及食用肉的检查申请等;屠宰家畜及其肉质检查;挤奶牛羊的相关检查;畜产品的检验标准;检验证明的发放;营业者检查、畜产品委托检验等;家畜等发货前遵守事项;畜产品的进口申报、通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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