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沟通和交流,我局制定了《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安监局危化处。
附件: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试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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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苏安监〔2010〕1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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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0-01-26 | 生效日期 | 2010-01-26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附件: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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