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安监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各中央驻湘和省属企业:
《2018-2020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已经省安监局第二十六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日
2018-2020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认识,提高安全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和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理念,以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强化安全培训实效、服务安全发展为主线,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积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开展安全监管干部集中轮训,严格规范企业(含煤矿,下同)人员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制度先行,理顺安全培训体制机制。制定完善符合国家政策和我省工作实际的安全生产培训政策措施和相关制度,构建与安全发展相适应的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模式。
(二)坚持精准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坚持分级管理、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注重质量的原则,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按照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才的特殊需要相结合,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三)坚持联系实际,提高培训实用性。以问题为导向,突出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相结合,以学习所得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实际操作水平。
(四)坚持从严管理,切实保障培训效果。从严治教治学治考,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考试风气。依托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全面实施信息化考核,整合全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资源,建立健全考试题库,以考促学,确保培训取得实际效果。
三、工作目标任务
加强安全培训法制化、信息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通过三年左右时间的安全培训,各级党委政府部门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理念更加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思路更加开阔;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行业基础知识专业化、行业法律法规精准化、执法检查程序行为更加规范有效、执法效果更加权威、执法服务更具水平;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尤其是“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更加牢固、安全生产技能更加扎实。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分级管理培训工作分工,省安监局联合省委组织部对市州、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对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执法干部集中轮训一遍,2018、2019、2020年轮训覆盖率分别达到20%、60%、100%;组织督促中央在湘、省属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三项岗位”人员规定期限内100%持证上岗。
市州安监局对辖区乡镇(街道)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组织对辖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执法干部执法资格培训和集中轮训一遍,2018、2019、2020年轮训覆盖率分别达到20%、60%、100%;组织督促辖区内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三项岗位”人员规定期限内100%持证上岗。
四、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党政领导干部。
以“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安全意识”为主题,重点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学习安全生产改革创新工作,学习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对策措施、应急救援等。
(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以安全生产监管应知应会为基础,重点组织学习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行业专业基础知识,学习如何严格、规范、有效的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学习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学习如何有效遏制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等。
(三)企业从业人员。
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要求内容为基础,落实安全培训最低学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点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专业知识、职业卫生、应急管理等内容;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根据工作性质重点组织学习本行业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安监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把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完善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领导。省安监局负责三年工作计划的督促指导,相关处室具体组织开展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执法干部集中轮训,开展企业安全培训执法检查。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主要任务和目标指标,做到责任有主体、任务有保障。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落实相关任务和要求,完善制度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任务完成。
(二)完善政策,保障投入。
拓宽安全生产培训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引导投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投入、社会资金积极资助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各级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培训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实行“经费跟着项目走”、“经费跟着人员走”等制度,改进培训经费管理。二是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19号),积极推进政府财政对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安全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进行补贴制度。四是省局2018年至2020年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市州、县市区安监监管执法干部集中轮训,市州安监局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干部集中轮训,确保三年内将所属安全监管执法干部轮训一遍。
(三)创新举措,灵活形式。
建立完善安全培训需求调研、培训策划、培训计划备案、教学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等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全过程管理,在传统集中授课方式的基础上,创新举措,灵活安全培训形式。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和知名专家教授安全生产大讲堂制度,利用现有视频会议系统,定期组织视频专题讲座。二是开发安全培训网和有关行业网络学习平台,建立省、市两级安全培训教师师资库,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建立专题讲座视频和安全培训视频课程征集、遴选、审核制度,建设课程“超市”,推行自主选学。实行网络培训学时学分制。三是建立安全监管人员交叉执法制度。由业务处室牵头,定期组织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监管执法人员执法交流,相互学习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四是建立企业现场安全培训制度。严格高危企业班前安全培训制度,有针对性地讲述岗位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知识、安全隐患和注意事项等,使班前安全培训成为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大力推广“手指口述”等安全确认法,帮助员工通过心想、眼看、手指、口述,确保按规程作业。加强班组长培训,提高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现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四)加强检查,严格评估。
各级各单位把安全培训目标任务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计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建立完善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制度和安全培训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严格企业安全准入中的安全培训检查,要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制定安全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每年度公布一次本地区安全生产培训的目标指标和工作任务实施进展情况。
(五)强化宣传,优化环境。
一是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要意义和重大举措,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认真总结推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新经验、有效做法和典型成效,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创新发展。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者队伍建设,强化培训管理人员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树立先进培训理念,熟悉相关知识,掌握基本规律、工作要求和方法,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