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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安委办〔20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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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11 14:03:26  来源: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浏览次数:1623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109号)要求,全面推动攻坚行动,及时掌握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 豫安委办〔2019〕7号
发布日期 2019-01-21 生效日期 2019-01-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109号)要求,全面推动攻坚行动,及时掌握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作台账
 
    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各级有关部门都要按照《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方案》建立各阶段重点工作台账,逐项明确各阶段重点工作的具体目标、要求、任务、责任和完成时限,加强工作调度,定期汇总工作进展情况。
 
    二、做好统计报送工作
 
    (一)定期报送统计报表和工作小结。各省辖市于每月25日前统计报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攻坚行动情况汇总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攻坚行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各省辖市和省有关部门每周一前报送攻坚行动工作小结,6月30日前报攻坚行动总结至省安委办。
 
    (二)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各省辖市和省有关部门要定期向省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攻坚行动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每月至少报送3条工作信息,1条典型案例。
 
    三、有关要求
 
    各省辖市和省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攻坚行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将有关工作情况、工作信息和统计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安委办。省安委办将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并纳入全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请各省辖市和省有关部门于1月28日前将攻坚行动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安委办。
 
    联系电话:卢景辉  0371-65919737
 
    电子邮箱:sdgjxd@sina.com
 
    附件: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攻坚行动情况汇总表》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攻坚行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附件下载.doc
 地区: 河南 
 标签: 事故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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