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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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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5-09 16:17:54  来源:商务部  浏览次数:3521
核心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201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12月1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发布的《2018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5号同时废止。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商务部
海关总署,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1号
发布日期 2018-12-10 生效日期 2019-0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0-01-01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201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12月1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发布的《2018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5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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