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天津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9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天津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9年天津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天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市市场监管委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着力改善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以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制定好“一个目录”,实施分类监管
(一)制定实施本市实施重点产品监管目录。在贯彻实施《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19年版)》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聚焦重点工业品、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和棉花等纤维质量安全,综合分析以往监管基础数据,聚焦各方面反映问题较为突出、涉及重大质量安全和有关政策文件要求重点监管等产品,组织专题论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定《2019年天津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以下简称《监管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突出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效能。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在贯彻实施《监管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域监管、产业、安全等实际情况,及时将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二)实施分类监管。对安全隐患风险高,出现行业性、苗头性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抽查、严格过程检查,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严控险情;对安全隐患风险较高,尚未形成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一般性质量安全风险问题的产品,要发布风险预警,提醒行业生产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二、保安全提质量,综合运用好“五个手段”
(三)强化生产许可。加严对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目录的产品的许可工作,严格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从严受理、从严审批,从生产源头保障质量安全。按照我市“一制三化”改革要求,积极推动产品生产许可改革再规范。一是完善健全许可证从受理到发放各环节工作标准,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许可细则标准、产业政策等进行集成并具体化、可视化。二是推进许可信息化建设,将生产许可法定条件、许可决定信息、许可流程全链条推行阳光审批,保障企业知情权,接受企业监督。三是建立许可审批责任体系和流程体系,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受理、审查、审批、发证、监察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防范履职风险。
(四)强化监督抽查。以《监管目录》为指导,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用品,家用电器等合格率较低的消费品开展监督抽查;对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产品加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对涉及产品质量稳定性、安全性和环保指标的钢铁建材、危险化学品、油品、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等产品的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安全隐患风险高,具有行业性、苗头性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要突出抓好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五)强化风险监控。制定并组织实施《2019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对婴幼儿布书、婴幼儿学步带、冲锋衣、窗帘、电铸金饰品、银餐具、瑜伽球、腋拐等产品开展风险监测,及时发布风险通报,快速进行处置。聚焦不同材质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开展风险监测,着力防范行业风险。
(六)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检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遏制和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的重要措施,是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落实产品质量监督职能要求的基本手段。要发挥好日常检查、证后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作用。在保证获证产品、专项整治产品日常检查的频次和效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获证企业生产条件监督检查,着力提高精准检查、靶向性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发挥好专项监督检查和生产条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要强化后处理,发挥好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作用。依据《天津市重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继续对辖区内重点消费品开展分类监管。
(七)强化专项整治。结合我市实际,针对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成品油、电线电缆、防爆电气、食品相关产品及儿童学生用品等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对棉花等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棉花、学生服专项行动。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三个助力”
(八)助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在市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继续开展钢筋、水泥产品获证企业全面排查,严防获证企业违法生产“地条钢”等落后产品,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要严格生产许可,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存在违规和落后产能的热轧钢筋、水泥等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企业,坚决不予受理;对于存在落后装备和工艺、生产淘汰产品的申请企业,坚决不予许可。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强化联合惩戒,协同抓好落实。
(九)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污染防治相关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一是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分别组织对车用汽柴油、车用尿素、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产品在生产及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督抽检,且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其中:对我市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柴油抽检覆盖率应不低于20%。对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处置,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二是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标号和标识不相符、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对掺杂掺假、无证生产车用汽油以及违规生产销售非标油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区市场监管局及有关单位应通过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媒体信息等多种途径发现案件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成品油、车用尿素、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案件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符合刑事案件标准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十)助力做好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按照我市统一部署,在重大活动组委会领导下,发挥技术优势,保障重大活动产品质量安全。活动举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组委会开展工作,对重点产品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全面深化“三项改革”
(十一)进一步深化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总局部署要求,将压减产品目录、简化审批程序落到实处,优化产品准入环境。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实施细则》与证后监管制度的衔接,压缩获证后首次监督检查时间,降低监管风险,提高监管科学性和有效性。
(十二)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总局部署要求,落实《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抽查事项,科学界定一般检查和重点检查对象,建立完善我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获证企业检查“一单两库一细则”和工作规范,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支撑事中事后监管。
(十三)全面推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改革。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调整我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体系。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和程序,依法依规严格规范监督抽查各环节工作。围绕抽样、检验、异议处理、结果发布、后处理等环节,排查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加强对承检机构抽检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监督抽查工作的权威性。
五、探索制度创新,积极开展“三个推进”
(十四)推进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坚持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鼓励企业采用全球统一的商品条码实现全链条产品追溯,鼓励生产经营企业、协会和第三方平台接入行业或地区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进追溯信息的互通共享,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线上线下一体的质量安全追溯模式。
(十五)推进建立实施质量分级制度。倡导优质优价,引导、保护企业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的积极性。依托行业协会,探索开展质量分级工作,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满足消费升级需求,促进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
(十六)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机制。鼓励社会监督,逐步形成“企业自身担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标准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共治格局。
六、夯实监管基础,深入推进“三个加强”
(十七)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管系统》,统一归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信息,建立生产许可、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监督检查实时、动态信息化模块。加强数据积累与分析,深度挖掘已有信息数据,通过对企业信息、风险监测数据、监督抽查数据、行政许可数据、质量安全风险舆情数据的综合分析,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开展质量动态监测、分析与预警,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预见性、有效性,实现精准监督。
(十八)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要注重在科研院所、技术机构、行业协会中发现和培养专家人才队伍,做好技术支撑;二是要加强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注重培养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廉洁敬业、具有专业素质的监管队伍,为科学监管提供人才保障。
(十九)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提升公众质量安全素养。强化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平台型企业对市场主体的组织、协调、规范、引导功能。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营造扶优治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