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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 (农质安发[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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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3-27 10:18:32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5689
核心提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之年,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要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全国质量兴农推进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体部署,全面对标“四个最严”,跟进做好“两个强化”,坚持一手抓安全保底线,一手抓质量促优质,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延伸、拓展和支撑工作,加快推进农产品向安全、优质、营养、健康发展。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质安发[2019]1号
发布日期 2019-02-18 生效日期 2019-02-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产品及原料
备注  
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优质农产品)工作机构: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之年,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要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全国质量兴农推进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体部署,全面对标“四个最严”,跟进做好“两个强化”,坚持一手抓安全保底线,一手抓质量促优质,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延伸、拓展和支撑工作,加快推进农产品向安全、优质、营养、健康发展。
 
    一、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相关工作
 
    (一)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督导检查。跟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实施、结果汇总、分析研判等工作。配合拟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协同做好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结果汇总、会商研判和监管执法等工作。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业务支撑。根据统一部署,组织实施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定期考核和监督抽查,协同遴选确定第三批创建试点单位。组织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考核办法和制定群众满意度测评规范。推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公共品牌提升行动,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和农安县与贫困县结对帮扶行动。
 
    (三)跟进做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积极做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广实施相关业务支撑工作,强化合格证试点指导和技术服务,推进建立以合格证为核心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推动完善合格证管理制度规范,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四)探索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管理制度研究,组织实施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收集工作。推动建立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制度,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菜篮子大县、粮食大县率先开展试点。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惩戒相关工作,开展诚信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农资打假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相关工作。
 
    二、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应用
 
    (五)加快国家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在全国推广应用国家追溯平台,进一步优化升级平台功能,完善追溯管理制度,落实追溯挂钩意见,扩大追溯覆盖面,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及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国家追溯平台,探索推进“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加强追溯推广应用信息调度、督导检查和培训指导,做好追溯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探索建立全国农产品质量追溯内管员队伍,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追溯管理技术培训。建立农产品原产地可追溯体系首席(岗位)专家,强化专家业务技术支撑保障作用。
 
    (六)开展农产品原产地可追溯试点。落实高质量发展和质量兴农要求,研究制定全国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产品质量可追溯试点规范,择优选择一批具有地域优势、产业优势的重点县和一批有竞争力、有知名度的规模化企业,探索开展全国农产品原产地可追溯试点。积极推动追溯产品开展产销对接,提升追溯产品市场认知度和认可度。
 
    (七)积极构建全国互联互通的追溯机制。按照全国追溯“一张网、一盘棋”总体要求,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系统与国家追溯平台对接融合。推动地方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促进各地加快实现地方追溯资源整合并与国家追溯平台对接,尽快形成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数据汇聚的机制。
 
    三、着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八)积极做好农业标准制修订相关工作。组织研究拟定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加强农业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应用,全面推行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信息化管理。做好2019年度新增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立项审核、资金下达和组织制修订等工作。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优质营养、健康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需要,做好2020年农业标准项目指南征集和立项评定工作。
 
    (九)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标准比对转化和宣贯培训。组织开展重要农产品国内外标准比对,积极转化为农业国家和行业标准,形成贴近农业生产经营实际的生产技术质量安全规程和指南,指导生产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质量安全县推广应用。组织农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重要标准宣贯培训。全面开展农业标准管理、标准制修订与实施示范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农业标准化管理技术水平。
 
    (十)探索开展农产品标准制修订项目跟踪检查和影响力评价。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实施跟踪检查,指导督促标准项目承担单位按计划、高质量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汇总和发布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名录。探索开展最具影响力农业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年度评价,激励提升标准制修订工作质量和实施效果。抓紧组建全国农业标准专家智库,正式启动全国农业标准研制创新团队建设。
 
    (十一)全力做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中国联络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贸易措施相关工作。按照专业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原则,做好CAC第42届大会、农药残留会议、兽药残留会议、食品添加剂会议等专委会会议和相关工作组会议参会议题的研判和参会人员的选派工作。围绕“一带一路”和农业“走出去”战略目标,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良好农业规范(GAP)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交流。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贸易措施对比分析和跟踪研究。积极推进海峡两岸茶业合作与交流。
 
    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能力
 
    (十二)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业务管理。认真做好部级质检机构日常管理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管理相关业务技术支撑工作,规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指导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证后监管,组织修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配套制度文件。
 
    (十三)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对标活动。组织实施部级质检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加强省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能力验证业务技术指导,积极探索开展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能力评价,充分发挥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技术支撑作用,协同组织好第四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总决赛理论考试。
 
    (十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交流与培训。组织编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系列教材,结合管理政策动态和实际工作需要,依托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培训基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信息化建设、质量管理、检验检测关键技术、重点岗位人员等方面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与经验交流,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质检机构运行管理能力和检验检测技术水平。
 
    (十五)跟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行业技术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国内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比对研究,探索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常规技术及仪器设备、速测技术及仪器设备名录的收集、登录和发布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产品检验检测行业提供全方位的检验检测信息服务。
 
    五、积极推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试点和农产品优质化
 
    (十六)全面开展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按照《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部署,组织实施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生产基地创建工程。总结首批全国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经验,全力支持“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和质量体系认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试点。鼓励以县域(区域)为单元整建制推进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创建一批全国性的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试点县(市)。抓紧启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中心建设。
 
    (十七)积极推进国家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按照乡村振兴和质量兴农战略部署,围绕高品质农产品发展目标,全力支持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国家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推进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生产经营主体和试点县(市)申请国家良好农业规范认证。
 
    (十八)实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推广计划。全面强化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规划研究和地方优质农产品发展指导,扎实推进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收集登录和名录发布,推动独具地域特色优质农产品发展。指导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本行业名特优新农产品收集登录和审核确认工作。完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规范,健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申报系统,全面开展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品审品管员、营养品质评价鉴定和收集登录申报系统应用专题培训。
 
    (十九)加强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指导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在央视七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信息平台、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微信公众号等全国性媒体上进行宣传展示和推介,逐步形成“农业优产、农村优品”的公众认可品牌。积极支持各地加强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认真组织好第十七届农交会金奖评选和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发布的业务技术支撑工作。
 
    六、积极探索绿色生态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包装标识应用
 
    (二十)启动绿色优质生态环保农业投入品评价和名录收集。组织开展绿色优质生态环保农业投入品新品种、新技术和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及收贮运环节防腐保鲜添加剂评价研究,探索建立绿色优质生态环保农业投入品和防腐保鲜添加剂名录收集和发布制度。
 
    (二十一)开展绿色优质生态环保农业投入品生产与使用试点。探索开展农业投入品减控减施农产品生产试点和质量标识管理。充分利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信息平台和各种展览展示展会平台,加大绿色优质生态环保农业投入品宣传展示和产销对接。征集和推介绿色优质生态环保农业投入品和农业投入品减控减施技术。
 
    (二十二)扎实推进农产品包装标识化管理。按照低碳环保、绿色优质、经济实用要求,对全国可用于农产品包装标识的包装材料、标识标签进行评价鉴定、收集登录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农产品包装标识评价研究,推动全国农产品包装标识优秀案例推选和宣展工作。
 
    七、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工作
 
    (二十三)积极构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体系。扩大科普基地建设范围,延伸创建科普试验站和工作站,构建科普专员和专家队伍。探索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生产经营主体试点,系统化、常态化、专业化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宣传、生产指导和消费引导。
 
    (二十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宣传。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营养品质评价成果转化利用,充分利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安天地”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媒体平台,传播科学知识,引导健康消费,展示优质产品。依托科普体系队伍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活动。
 
    (二十五)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研究。积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评价。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技术、名特优新农产品评价鉴定、生态环保农业投入品评价、技术性贸易措施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研究,跟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制修订有关工作。
 
    八、不断强化体系队伍能力建设
 
    (二十六)加快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工作体系。以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为契机,进一步充实和强化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工作机构的职责任务和人才队伍。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工作系统业务技术培训,适时开展“全国农安卫士”推选。
 
    (二十七)进一步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队伍。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研院所及检测机构等技术优势单位,加快建设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品质、标准检测、评价鉴定、科普示范、全程控制技术中心(基地、机构、试验站、工作站)。培养一批业务技术骨干。筹办好新一届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组建专业化的专家咨询团队和智库。积极推进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建设。
 
    (二十八)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支撑能力。积极承担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组织拟定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规范和星级评定规范。充分利用现有国家质量追溯平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信息平台,推动物联网、移动执法终端等新技术新设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应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分析决策,研判趋势规律,逐步实现智慧监管、高效监管、精准监管。
 
    (二十九)加强体系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质量兴农和脱贫攻坚等战略部署要求,坚持“爱岗敬业、含弘雅致”文化价值观,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工作体系和人员队伍。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各项工作,做到党建与业务互融互促,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9年2月18日
 
    附件: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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