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绿办(中心):
多年来,在各地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农业系统有机食品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有机食品已经成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有利于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扩大农产品出口和增加农民收入。
为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支持建设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精神,促进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因地制宜、科学规范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及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办研究制定了《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联 系 人:高秀文 向君
联系电话:010-62137447 15711091792
附件:
《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试行)》
《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试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