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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 第561号|批准新饲料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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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12-19 14:11:55  来源:农业部  浏览次数:1459
核心提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饲料级液体L-赖氨酸”作为饲料添加剂。
发布单位
农业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业部公告第561号
发布日期 2005-10-28 生效日期 2005-10-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5-06)
批准的新饲料添加剂为:“饲料级液体L-赖氨酸”。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四川川化味之素有限公司申请的“饲料级液体L-赖氨酸”作为饲料添加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和使用,并发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5-06)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5-06)

证书编号

申请单位

产品名称

使用范围

新饲证字(2005)09号

四川川化味之素有限公司

饲料级液体L-赖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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