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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 第721号|批准新饲料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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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12-19 01:24:38  来源:农业部  浏览次数:1494
核心提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L-赖氨酸硫酸盐为新饲料添加剂。
发布单位
农业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业部公告第721号
发布日期 2006-09-26 生效日期 2006-09-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批准的新饲料添加剂为:“L-赖氨酸硫酸盐”[商品名称为:65%L-赖氨酸硫酸盐(Biolys®; )]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山东德固赛凯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申请的“L-赖氨酸硫酸盐”[商品名称为:65%L-赖氨酸硫酸盐(Biolys®; )]为新饲料添加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和使用,并发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产品证书。
 
  特此公告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产品目录(2006-03)

证书编号

申请单位

产品名称

商品名称

使用范围

新饲证字(2006)05号

山东德固赛凯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L-赖氨酸硫酸盐

65%L-赖氨酸硫酸盐(Biolys®;)

猪、肉仔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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